
(1).已处理的案卷。 唐 韩愈 《蓝田县丞厅壁记》:“文书行吏抱成案诣丞……平立睨丞白:‘当署。’丞涉笔占位署惟谨。” 明 刘若愚 《酌中志·累臣自叙略节》:“奉圣旨: 刘若愚 已有成案,不必再讯。”
(2).旧例。 明 刘基 《书<苏伯脩御史断狱记>后》:“断大狱必视成案,苟无其隙,不得而更焉。” 清 梁章鉅 《退庵随笔·政事三》:“以 道光 六年成案计之,但动漕项正帑,已足办公。”
(3).犹定论。 明 陈文烛 《<少室山房笔丛>序》:“辨往喆之屈笔,闻者颐解;反先代之成案,令人心服。” 郭沫若 《我怎么写<棠棣之花>》:“剧作家有他创作上的自由,他可以推翻历史的成案,对于既成事实加以新的解释,新的阐发。”
(4).既定的方案。 ********* 《解决中国问题之方法》:“在这当中, 日本 军阀已经想出了征服 中国 的成案,就是用 中国 的军阀来征服 中国 。”
“成案”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所差异,以下是详细解释:
已处理的案卷
指经过审理或处理的案件卷宗,通常用于司法或行政领域。例如唐代韩愈在《蓝田县丞厅壁记》中提到“文书行吏抱成案诣丞”,说明成案是已完成的公文记录。
旧例或先例
在明代刘基的文献中,“成案”被用作判决案件的参考依据,如“断大狱必视成案,苟无其隙,不得而更焉”,强调旧案对后续审判的指导作用。
法律术语中的“结案”
现代法律语境下,“成案”指案件已审理完毕并形成最终结论,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清代成案虽非法定渊源,但实际司法中常被引用以辅助判决。
日语中的“成熟方案”
日语中“成案”(せいあん)指已定稿或成熟的方案,如“解決策について成案を得た”(关于解决办法已形成成熟方案)。
如今“成案”更多作为历史或学术概念出现,强调案例的参考价值,例如郭沫若曾以“推翻历史成案”比喻文学创作中对史实的重新诠释。
成案的核心含义围绕“已完成的案件或方案”,既包含具体的司法卷宗,也延伸至先例、定论等抽象概念。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指向。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