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官仓、务场、局院的役吏。斗谓斗子,级谓节级。《明会典·仓庾一》:“ 景泰 三年,令各仓斗级库子,开写年甲、乡贯、住址,编造文册,候巡视官员点闸。”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献二·司徒公历仕录》:“凡粮到仓,该仓斗级每人先支一斗。” 清 顾炎武 《钱粮论下》:“吾未见罢任之仓官,寧家之斗级,负米而行者也,必鬻银而后去。”
"斗级"是汉语中具有历史特征的复合量词,最早见于明代文献《宛署杂记》,本义指古代官府中负责粮食称量、仓储管理的基层吏员,由"斗子"和"级吏"两个职位合并组成。该词在《汉语大词典》中被定义为:"斗谓斗子,级谓级吏,皆为古代衙役的职名",其职能包括征收税粮、核查仓储、登记簿册等具体事务。
清代学者黄六鸿在《福惠全书·钱谷部》中详细记载:"斗级掌收支,须具保状,以防侵挪",说明该职务需要担保人制度且承担重要经济责任。现代汉语研究显示,"斗"原指量器,"级"源自军功爵位制度,二者组合后形成特殊的行政职务称谓,这种构词方式体现了古代行政体系中的职责合并现象。
在语义演变方面,《辞源》修订本指出,随着清代中叶"火耗归公"政策的实施,斗级逐渐被"仓书""库吏"等新职称取代,至光绪年间编纂的《清会典》已无此官制记载。现代语言学家王力在《汉语史稿》中将"斗级"列为典型的名量复合词,认为其反映了中国古代官僚体系中的职能交叉特征。
“斗级”是古代中国对特定基层役吏的称谓,主要用于官仓、务场、局院等机构的管理。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斗级由“斗子”和“节级”两类吏职合并而来:
历史背景
该词多见于明清文献,如《明会典》记载,景泰三年(1452年)要求各仓斗级登记个人信息,供巡视官员核查;清代王士禛、顾炎武的著作中也提及斗级参与粮食管理,并存在贪污现象。
职能范围
斗级主要负责官仓物资的收储、发放,以及税务、市场(务场)等场所的日常监管,属于基层杂役,社会地位较低。
注意:现代语境中“泰斗级”等表述与“斗级”无关联,后者特指古代吏职,需避免混淆。
安分守已安祥摆浪鸨子备道褊局冰层补定朝施暮戮揣巴锄烧当家理纪黨伍雕薪发石车佛高一尺,魔高一丈覆公折足干栋歌妓公子怪骇灌浸关系判断故乡黑凌红繖黄油见于交体箕濮情具位空前絶后丽缛落忍率贞卖野人头毛拉门仞铭勋男家牛皮癣偏怜青粱其鱼热客三社靸霅赏拔适纔殊擢素帐傥莽王魁往旋猬立卫冕详定消防车霄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