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行政区划 浙江东路 与 浙江西路 的合称。辖地约当今 浙江省 全境及 江苏省 长江 以南地区。 宋 陆佃 《埤雅·释木》:“今 江 、 湘 、二 浙 ,四五月之间,梅欲黄落,则水润土溽,础壁皆汗,蒸鬱成雨。” 宋 朱彧 《萍州可谈》卷二:“ 高丽 人泛海而至 明州 ,则由二 浙 溯 汴 至都下,谓之南路。”
"二浙"是宋代对两浙路的简称,指当时以钱塘江为界划分的浙东和浙西两个行政区划,后泛指今浙江省及江苏南部部分地区。该词未被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属于历史地理专名,其详细释义如下:
行政区划来源
“二浙”源于北宋至道三年(997年)设立的两浙路,下辖浙东路(治所绍兴)与浙西路(治所杭州)。南宋时两浙路分为东西两路,合称“二浙”,涵盖今浙江全境、上海及江苏苏南地区。
地理范围
(据《宋史·地理志》及《元丰九域志》记载
经济地位
宋代“二浙”为全国赋税重地,占朝廷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以丝绸、稻米、海运著称(《文献通考·田赋考》。
文化影响
陆游《老学庵笔记》载:“二浙文人辈出,科第之盛冠于四方”,反映该地区科举文化的繁荣。
典籍记载
诗词用例
南宋诗人杨万里《过扬子江》云:“只有二浙云水,不随南北战争休”,以“二浙”代指江南安定之地。
明清文献仍沿用“二浙”指代江浙地区,如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称“二浙水利为东南先务”。现代学术研究中,该词多见于历史地理学领域(如《中国历史地图集》。
参考资料
“二浙”是一个具有历史地理含义的词汇,其解释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
基本定义
“二浙”是宋代行政区划中浙江东路与浙江西路的合称。辖地范围大致包括现今浙江省全境及江苏省长江以南地区。
历史背景
部分资料(如)提到“二浙”作为成语可指浙江省与福建省,但此用法在权威历史文献中较少见,可能为现代延伸或误传,需谨慎使用。
建议参考《宋史·地理志》或权威历史文献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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