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所主张的解决 中国 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国6*民6*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
关注词典网微信公众号:词典网,回复:平均地权汉语 快速查询。
"平均地权"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土地改革理论核心内容,属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概念最早见于1905年《民报》发刊词,主张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实现社会财富的均衡分配。
从汉语词源学角度解析:
历史文献显示,孙中山在《三民主义》演讲中强调:"平均地权者,即解决社会经济问题之第一步方法"。该理论融合了亨利·乔治单一税学说与中国传统均平思想,主张通过地价税等经济手段渐进实现土地国有化,而非暴力剥夺地主土地。
学术界评价其具有双重属性:既包含资产阶级土地国有化主张,又带有社会主义色彩。历史学家张朋园指出:"这种温土地改革方案,试图在保障私有财产前提下调节社会矛盾",反映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改良主义特征。
“平均地权”是孙中山提出的民生主义核心理念之一,旨在解决土地分配不公问题。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定义
主张通过法律手段调整土地所有权,将土地增值收益归国家所有,防止地主垄断土地资源并获取暴利。具体包括:
实施目标
理论基础
孙中山在《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强调,土地增值源于社会进步而非个人努力,因此增值部分应由全民共享()。
历史意义
该理念是中国近代首次系统性土地改革方案,试图通过温和改良而非暴力革命解决土地问题,为后续土地政策提供思想基础()。
平均地权并非强制平分土地,而是通过税收和产权制度调控土地收益分配,兼具经济改革与社会公平的双重性质。
般涉调·哨遍·高祖还乡备录笔头儿柴抟逞容程准担石刀马旦雕靡帝竹逗晓端首多一个鹅卵石伏抱黼杀隔手够得上故畴贵体过细还精贺岁轰天或乱减动见笑大方姣服解袂接线金糕酒柜举乳趷登登哭临兰质熏心漏春和尚卖懵董面目可憎密彀难乎爲情怒恼鹏鶱悄静泉室石绿是是非非绶带手颈守柔疏捕蜀艇闲廛乡葬涎脸涎皮现生消瘠小亏下问细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