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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临的意思、哭临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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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临的解释

(1).帝后死丧,集众定时举哀叫哭临。《史记·孝文本纪》:“毋发民男女哭临宫殿。宫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声;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毋得擅哭。”《后汉书·礼仪志下》:“登遐,皇后詔三公典丧事……百官哭临殿下。”《宋史·礼志二六》:“ 真宗 章献明肃皇后 刘氏 , 明道 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崩于 宝慈殿 ,迁坐于 皇仪殿 。三十日,宣遗誥,羣臣哭临,见帝于殿之东厢奉慰。”《痛史》第六回:“一众百官礼成之后,便请哭临。哭临过了,方才出来颁发哀詔。”

(2).泛称人死后集众举哀或至灵前吊祭。《三国志·魏志·孙礼传》:“ 礼 为死事者设祀哭临,哀号发心。” 清 赵翼 《哭汪文端师》诗:“至尊亲哭临,诸老各悲牵。”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哭临(kū lìn)是古代中国丧葬礼仪中的重要环节,特指在君主、皇后或尊长去世后,臣民或亲属按礼制聚集进行集体哀悼的仪式。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核心定义与仪式特征

  1. 官方集体哀悼

    指帝王、皇室成员或重臣逝世后,由朝廷组织的正式哭丧仪式。参与者需着丧服,在规定场所(如宫殿、灵堂)依身份次序行礼哭奠,体现严格的等级制度。如《礼记·檀弓上》载“临者,哭也”,强调其仪式化集体属性。

  2. 仪式流程规范

    包含设灵堂、陈列祭品、群臣序列跪拜、举哀痛哭等环节。《汉书·文帝纪》记载汉文帝驾崩后“令天下吏民,临三日”,要求全国暂停婚嫁宴饮,统一哀悼。

二、与普通哭泣的区别

  1. 礼制性 vs 情感性

    “哭临”强调礼法约束下的仪式行为,区别于个人情感宣泄的“哭”。如《礼记注疏》释:“临,以尊适卑曰临”,凸显仪式中身份尊卑的规范性。

  2. 时空限定性

    仪式需在特定地点(宗庙/陵寝)和时限(如三日、七日)内完成。明代《大明会典》规定皇帝丧礼中“百官哭临三日”,超时则视为违礼。

三、历史演变与文化意义

  1. 周礼的延续与发展

    源于周代丧礼“临”(《周礼·春官》),汉代形成制度化“哭临”,唐宋时期扩展至地方官员代表民众参与,如《宋史·礼志》载州府设“望哭位”。

  2. 政治象征功能

    通过仪式强化政权合法性,如清顺治帝驾崩,朝鲜使臣需参与哭临以示臣属关系(《清实录》)。其衰落亦反映传统礼制在近代的消解。


权威参考资料

  1. 《汉语大词典》(汉典网收录)
  2. 《礼记正义》(国学导航)
  3. 《中国礼仪制度研究》(中华书局)
  4. 《中国古代丧葬礼仪》(故宫博物院学术文库)

(注:因古籍原文链接需定向检索,此处提供来源名称;在线词典建议链接汉典网zdic.net,文献来源可关联出版社官网或学术数据库。)

网络扩展解释

“哭临”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用于古代礼仪或文献中,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释:

1.帝后丧礼中的特定仪式

指皇帝或皇后去世时,朝廷组织群臣按固定时间集体举哀的仪式。这一仪式具有严格的礼制规定,例如《史记·孝文本纪》记载“宫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声”(即每日早晚各哀哭十五次),仪式结束后禁止擅自哭悼。类似记载亦见于《后汉书·礼仪志》,强调仪式的庄重性与组织性。

2.广义的集体哀悼行为

泛指人去世后,众人聚集举哀或到灵前吊唁的行为。例如《三国志·魏志·孙礼传》提到孙礼为阵亡将士“设祀哭临”,清代赵翼的诗中也有“至尊亲哭临”的描述,表明这一行为可延伸至非皇室成员的悼念活动。


补充说明:

如需更详细的古籍原文或具体案例,可参考《史记》《后汉书》等史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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