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法再活下去。《后汉书·庞参传》:“重之以大军,疲之以远戍……田畴不得垦闢,禾稼不得收入,搏手困穷,无望来秋。百姓力屈,不復堪命。”《宋书·晋平王休祐传》:“评米责钱,凡诸求利皆悉如此,百姓嗷然,不復堪命。”
“不复堪命”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厚重感的四字短语,其含义可从字源与语境两个层面解析。从构词结构看,“不复”指“不再”,“堪”意为“承受、忍受”,“命”在此语境中引申为“压迫性的命令或生活负担”,整体指代“无法继续承受严酷的政令或生活压力”,常用于描述民众在苛政下的生存困境。
该短语源自中国古代典籍,如《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民人苦病,夫妇皆诅……公曰:‘是区区者,不余堪也’”,其中“不余堪”即“不复堪命”的早期表述,反映百姓对暴政的绝望。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载文》中进一步使用“民不复堪”描述南北朝赋税制度,印证其语义的历史延续性。
现代汉语研究中,《汉语大词典》将其归类为“描述社会矛盾激化的成语”,强调其承载的社会批判意识。例如在分析封建社会赋税制度时,学者常引用“州县征敛,急如星火,百姓不复堪命”等历史文献,展现该短语在学术论述中的实证价值。
参考来源:
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
杨伯峻《左传注译》
刘知几《史通》中华书局校注本
王力《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
“不复堪命”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bù fù kān mìng,其基本含义是无法再活下去,多用于形容处境极端艰难或情况已到无法承受的地步。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成语中的“不”表否定,“复”意为再次,“堪”指承受,“命”即生命。整体强调无法继续承受当前困境,常引申为情况危急或濒临崩溃,如经济压力、社会动荡等场景。
出处与典故
源自《后汉书·庞参传》,描述东汉百姓因战乱和赋税压迫而陷入绝境:“百姓力屈,不复堪命。”。另在《宋书·晋平王休祐传》中也有类似用例:“百姓嗷然,不复堪命。”。
用法与词性
例句与延伸
总结
该成语强调绝境中的无力承受,既有历史语境中的具体苦难,也可用于现代比喻。需注意其多用于书面或正式表达,口语中较少出现。
如需进一步了解例句或历史背景,可参考《后汉书》《宋书》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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