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冥。 前蜀 杜光庭 《录异记·异人》:“﹝ 袁起 ﹞后任 汉阳 令,逆説丰俭有验,白日判阳夜判阴。”
“判阴”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pàn yīn,其核心含义源自古代文献,主要解释如下:
指代“判冥”:
该词最早见于前蜀杜光庭的《录异记·异人》,描述袁起担任汉阳令时“白日判阳,夜判阴”,即白天处理阳间事务,夜晚处理阴间事务()。
这一用法强调对阴阳两界事务的裁决能力,与鬼神、冥界相关()。
引申含义:
在部分现代解释中(如),“判阴”被扩展为“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但这种用法缺乏古籍佐证,可能是基于字面意义的延伸解读()。
建议在学术或正式写作中优先采用“判冥”的传统解释,若需引用现代引申义,需标注来源差异。
《判阴》(pàn yīn)是指判断事物的阴性或阴暗一面。这个词语的拆分部首是刂(刀)和阝(邑),总计有16画。
《判阴》一词源自于中国古代的哲学和文化,反映了人们对事物进行分析和判断的思维方式。在繁体字中,判阴的写法为「判陰」。
在古时候,「判阴」的汉字写法与现代有所不同。它的古写形式为「判陰」,也包含有刂和阝两个部首,字形稍有变化。
1. 他擅长判阴,总能看到问题背后的真相。
2. 对于这个人,我一直判阴,因为他总是不按时完成工作。
3. 在评估风险时,判阴思维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只看事情的好的一面。
组词:判阳(pàn yáng)。
近义词:辨阴(biàn yīn)、判断阴面(pàn duàn yīn miàn)。
反义词:判阳(pàn y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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