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禁苑中供使唤的杂役。《旧唐书·庄恪太子永传》:“如京使 王少华 、判官 袁载和 及品官、白身、内园小儿、官人等数十人,连坐至死及剥色、流窜。”
内园小儿是唐代中后期出现的一个特定历史称谓,专指在宫廷内苑(即皇家园林)服役的少年侍从或杂役人员。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词义构成
历史背景与职能
最初,“内园小儿”主要负责宫廷苑囿的日常杂役,如洒扫、种植、看护花木、饲养动物等。他们多由宦官管理,是宫廷服务体系的一部分。随着唐代中后期宦官权势的急剧膨胀,内园小儿的角色发生了显著变化。宦官首领(如唐僖宗时期的田令孜)大量招募市井少年或收编军队中的年轻士兵进入内苑,扩充“内园小儿”的队伍,并给予优厚待遇和武装训练,使其逐渐演变为宦官集团直接掌控的私人武装力量。
政治角色与影响
在晚唐宦官专权的背景下,“内园小儿”已远超其原始职能,成为宦官干预朝政、控制皇帝、打击异己的重要工具。他们常被用于宫廷警卫、仪仗,甚至直接参与政治斗争和军事行动。最著名的事件是唐昭宗时期,宰相崔胤联合藩镇朱全忠(朱温)欲铲除宦官势力,宦官韩全诲等人挟持昭宗至凤翔,其核心武装力量即包括“内园小儿”。天复三年(903年),朱全忠攻破凤翔,宦官势力被铲除,昭宗下令将随驾的数百名“内园小儿”全部缢杀,标志着这一特殊群体的终结及其作为宦官爪牙的悲惨命运。
总结含义
“内园小儿”一词,从最初的宫廷苑囿杂役少年,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宦官专权)演变为依附于宦官集团、被赋予武装和政治任务的亲兵卫队。它不仅是唐代宫廷制度下的一个职役名称,更深刻反映了晚唐宦官专权这一重大政治痼疾的特征——利用亲近皇帝的便利位置,培植私人武装以操控朝局。
参考来源:
“内园小儿”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词语,其核心含义在不同来源中存在细微差异,需结合权威资料综合分析:
基本释义
根据等权威词典解释,该词原指唐代禁苑中供使唤的杂役,属于古代职官体系中的底层服务人员。例如《旧唐书》记载:“内园小儿、官人等数十人,连坐至死及剥色、流窜”,印证其历史语境中的使用。
语义延伸争议
部分非权威来源(如)提到该词被引申为“受溺爱、缺乏独立能力的孩子”的贬义用法。但此解释未见于《汉典》《百度百科》等专业词典,可能属于现代语境下的误用或衍生义,需谨慎采用。
使用建议
建议通过(汉典)、(百度百科)等来源进一步考证历史含义,非权威网页中的引申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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