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赞同并参加义举。 邹鲁 《湖南光复》:“我为种族革命,凡我族之附义者,不论其曾为官僚,抑为绅士,余皆容之。”
附义是古汉语中的复合词,需从构词和典籍用例两方面解析其含义:
本义为“依从、归附”,《说文解字》释:“附,益也”,引申为依附、归属。如《论语·里仁》"德不孤,必有邻"体现依附关系。
指合乎道德准则的行为,《释名》称:“义,宜也”,含正义、道义之意。如《孟子·告子上》"舍生而取义者也"。
附义指归附正义一方的行为,特指在政治或军事冲突中主动投靠符合道义的势力。此词多见于史书对政权更迭的记载:
《三国志·吴书·周瑜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附义之兵,皆为忠烈。”
此处指东汉末年群雄割据时,士人选择投效孙策阵营的正义性。
多用于描述乱世中人物对政治阵营的选择,如《后汉书·刘虞传》“豪杰多附义”记载汉末士人归附幽州牧刘虞的现象。
隐含史家对“所附对象”道德合法性的肯定,如《晋书·元帝纪》“江东附义”暗含东晋政权正统性。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不作为独立词汇使用,仅见于文言研究或历史文本解读,其语义功能已被“归顺”“投效”等现代词汇替代。
资料来源
“附义”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存在差异,以下是综合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赞同并参加义举:这是《汉典》、查字典等权威来源的释义,指对正义行动表示支持并亲身参与。例如:
部分低权威性来源(如)提到“附加含义”的释义,但该用法更接近语言学术语“引申义”,而非独立词语“附义”的通用定义。
注意与“附意”区分:后者指“阿顺其意”(如盲目附和他人观点),与“附义”无直接关联。
“附义”的核心含义是支持并参与正义行动,属于历史色彩较浓的词汇,多用于描述对起义、革命等集体道义行为的响应。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典》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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