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捕役,捕快。 清 周亮工 《书影》卷一:“ 婆利国 拏人善投轮,其大如镜,中有窍,外锋如锯,远以投入,无不中。”
"拏人"是汉语中一个古旧的法律术语,现多写作"拿人"。根据《汉语大词典》《康熙字典》等工具书解释,其核心含义指古代官府依法捉拿、拘捕犯人的行为,包含以下三个层面的释义:
字形结构
该字由"手"和"奴"构成会意字,最早见于《说文解字》"牵引也"的释义,本义为用手抓住。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指出:"凡云拏获者皆引申之义",说明其法律含义是后起的引申用法。
法律行为特征
在明清法律文书中特指官府差役依法执行拘捕任务,《大清律例·刑律》中"凡官司差人拏究罪人"的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行为的官方性和强制性。其程序需符合"签票制度",即持有官府签发的逮捕文书方可实施。
现代语言演变
现代汉语中"拏"字已被"拿"取代,《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拿人"标注为动宾短语,解释为"捉住人"的日常行为,原法律术语含义仅保留在《唐律疏议》《洗冤集录》等古籍中。但在方言里仍存古义,如吴语区保留"拏人抵债"的说法。
主要参考来源:
“拏人”是一个较为生僻的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需结合字形和古文用法分析:
单字解析
组合词义
“拏人”通常指抓捕、捉拿某人,常见于古代司法或公文语境,例如:“官府拏人审问”。在部分文献中,也可能引申为“牵连他人”,如因案件波及而被拘捕。
现代使用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极少使用,多见于古籍或仿古文本中。需注意其与“拿人”的通用性,后者更常见于白话表述。
若您遇到该词的具体语境(如古籍段落),建议结合上下文进一步分析,或确认是否为“拿人”的异体写法。
百残拜影傍人篱壁本生毕毕剥剥避秦柴祭禅絮沾泥车档骋舟春蚕翠樽打请顶尖钝废二合儿男耳染目濡泛索風流千古肤挠该房隔勒官舫广会姑太太河塞洪圣恍忽诙优昏惑讲情简料絜白戢戈金货开成石经科头徒跣宽闲库成魁渠灵鳌卢米锚链墙里开花墙外香情极扰化人瑞肉飞申停事极守终水犀手童子鷄托世弯弯曲曲微攻微明侮傲乌衣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