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服丧制度之一。古制,父在母死,服丧一年。自 唐 垂拱 年间始,改为三年。见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吉凶典制·母服》。
(2).居母丧所穿的丧服。《资治通鉴·唐文宗太和八年》:“时 仲言 有母服,难入禁中,乃使衣民服,号 王山人 。”
"母服"是传统丧服制度中的专称,指子女为亡母所穿的丧服。根据《仪礼·丧服》记载,母服制度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基本释义 母服属于五服制度中的"齐衰"类丧服,斩衰三年为最重丧服,齐衰次之。《礼记·丧服小记》载:"为母齐衰三年",指子女需为生母、继母、慈母服三年齐衰。齐衰服以粗麻布制成,缝制时衣边需收齐,区别于斩衰服的毛边形态。
二、服制特点
三、礼制依据 母服制度源自《周礼》五服体系,唐代《开元礼》将其系统化为"三父八母"服制,详细规定不同母子关系对应的服丧等级。宋代《朱子家礼》进一步细化守孝行为规范,如居丧期间不得婚嫁、宴饮等。
四、历史演变 明清时期母服制度出现重大调整,《大明律》和《大清通礼》先后将父在服母丧的期限统一为三年,体现对母系亲权的强化。这种变革在《读礼通考》中被称为"母服均等化"进程。
(文献来源:1.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仪礼》注疏;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研究》)
“母服”是古代丧礼制度中的术语,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
指子女在母亲丧期所穿的特定服饰,通常以粗麻布制成,体现哀悼之礼。例如《资治通鉴》记载唐文宗时期,官员李仲言因居母丧需穿母服,为避嫌改穿平民服饰()。
以上信息综合了古代礼制演变和文献记载,如需进一步研究可查阅《唐会要》《新唐书·礼乐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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