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谋事在人”是汉语中的经典成语,其核心含义指人类在行事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周密的策划和努力争取实现目标。这一表述既体现了中华文化对人力可为范围的认知,也蕴含着对客观规律的尊重。
从词源学角度考察,“谋”字本义为“商议、筹划”,《说文解字》释作“虑难曰谋”,强调对复杂事务的思考过程;“事”指具体事务或目标;“在人”则明确行为主体和责任归属。四字连用形成主谓结构,突显人的主体地位与责任担当。
该成语常与“成事在天”构成对仗,源自明代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百三回:“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可强也”。这种表述体系既肯定人的主观努力价值,又承认客观条件对结果的影响,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中“天人合一”的辩证思维。
现代语境中,“谋事在人”多用于强调:①制定计划时应充分发挥智慧与主观能动性;②执行过程中需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③对结果持理性认知的处世哲学。例如在项目管理中,要求团队“既要谋事在人做好预案,也要理解市场存在不确定性”。
权威语言研究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纂的《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做事要尽人的主观努力”。这种解释既保留了成语的古典意蕴,又赋予其适用于现代社会的实践指导价值。
“谋事在人”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解释其含义及用法:
指谋划事情的关键在于人的主观努力,强调个人在策划和执行中的主动性。核心含义为:
该成语既体现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也暗含对客观规律的敬畏,常用于平衡努力与结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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