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鸣絃 ”。 1.《论语·阳货》:“子在 武城 ,闻弦歌之声。”原谓 子游 以礼乐为教,故邑人皆弦歌。后以“鸣弦”泛指官吏治政有道,百姓生活安乐。《后汉书·循吏传赞》:“一夫得情,千室鸣弦。” 李贤 注:“一夫谓守长也。千室谓黎庶。言上得化下之情,则其下鸣弦而安乐也。” 宋 曾巩 《送韩玉汝使两浙》诗:“使传东驰下九天,此邦曾屈试鸣弦。”
(2).拨动琴弦,使之作响。 三国 魏 曹丕 《燕歌行》之一:“援琴鸣弦发清音,短歌微吟不能长。”
(3).指琴瑟琵琶等弦乐器。 晋 陶潜 《闲情赋》:“仰睇天路,俯促鸣絃。” 南朝 梁简文帝 《戏赠丽人》诗:“但歌聊一曲,鸣弦未息张。” 唐 杨炯 《和郑校仇内省眺瞩思乡怀友》:“頽风暌酌羽,流水旷鸣絃。” 清 褚人穫 《坚瓠秘集·李近楼琵琶》:“《耳谭》载京师瞽者 李近楼 ,籍锦衣千户,善琵琶,能左右手。弹新声古曲,无不絶妙,平生羈愁哀怨,及人己胸中事,皆於鸣弦铁拨发之,令人髮上指,泪交下。”
(4).指弓弦。 唐 李白 《秋猎孟诸夜归》诗:“骏发跨名驹,雕弓控鸣弦。”
鸣弦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分为以下两个核心义项,均源自古代汉语的经典用例:
释义:指拨动琴、瑟等弦乐器的弦,使其发出声响。
出处:
经典用例:
释义:特指拉弓射箭时弓弦震动产生的鸣响。
出处:
经典用例:
两个义项均以"物体振动发声"为共同核心:
此物理共性使词汇从艺术领域延伸至战争语境,体现汉语"因声赋义"的造字逻辑。
参考资料:
㊀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 《汉语大词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1.
㊁ 王力等. 《古代汉语词典》. 商务印书馆, 2014.
㊂ 辞源修订组. 《辞源(第三版)》. 商务印书馆, 2015.
㊃ 陈高华等.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史》.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
㊄ 杨伯峻. 《春秋左传注》. 中华书局, 2009.
“鸣弦”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源自《论语·阳货》中孔子在武城听到弦歌之声的典故,指以礼乐教化百姓,后引申为官吏治理有方、百姓安居乐业。例如:
指拨动琴弦发出声音的动作,常见于文学描写。例如:
直接作为琴、瑟、琵琶等弦乐器的统称,如“鸣弦发清商”(《燕歌行》注引)。
部分文献(如)提到“鸣弦”可指弓弦,但此用法较为罕见,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该词核心含义围绕礼乐教化与音乐相关场景展开,需根据上下文选择具体释义。更多例证可参考《论语》《后汉书》及魏晋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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