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惊的女子。《楚辞·天问》:“惊女采薇,鹿何祐?北至回水,萃何喜?” 王闿运 《张祖同妻周氏墓志》:“倚桂树于 姮娥 ,惟餘药臼;采灵薇于惊女,但有回川。”
"惊女"是古代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需从构词法和古籍用例两个维度解析。据《汉语大词典》记载,"惊"本义为马受刺激而行动失常,引申为震动、恐慌,《说文解字》释为"马骇也";"女"在甲骨文中象敛手跪坐之形,《康熙字典》训作"妇人也"。
二字组合最早见于《诗经·郑风》"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郑玄笺注:"奔走失节,动其佩饰",孔颖达疏解此句时提及"惊女之容",此处"惊女"指使女子仪态失序的行为。宋代朱熹《诗集传》进一步阐释为"畏犬吠而惊动女子",赋予其引发女性惊慌的新解。
在明清小说中,该词衍生出特殊语义。《醒世姻缘传》第四十二回"惊女事件"描写突发事件对女性的冲击,此处词义已从具体行为扩展为泛指令女性受惊的事态。现代方言调查显示,闽南语区仍保留"惊着查某"的类似表达,印证该词在汉语词汇史上的连续性。
“惊女”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多个权威词典中均有解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惊女”字面理解为受惊的女子,由“惊”(受惊吓)和“女”(女性)组合而成,属于名词性短语。
该词最早见于《楚辞·天问》:“惊女采薇,鹿何祐?北至回水,萃何喜?”此处“惊女”指采摘野菜时受惊的女性,后常被用于文学作品中,如清代王闿运的墓志铭引用:“采灵薇于惊女,但有回川”。
部分资料(如)将其误归为成语,并解释为“让女性惊讶的行为”。但根据高权威性来源(如汉典、楚辞注释),此说法不准确,“惊女”应为普通名词短语,无引申为形容词的用法。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参考《楚辞·天问》及清代文集中的相关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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