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人占凶吉,必将所卜之事告卜人以龟占之,称为命龟。亦泛指灼龟问卜。《周礼·春官·大卜》:“大祭祀则眡高命龟。” 郑玄 注:“命龟,告龟以所卜之事。”《礼记·杂记上》:“大夫之丧,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龟,卜人作龟。” 孙希旦 集解:“命龟,述命以告卜人也。”《诗·鄘风·定之方中》“卜云其吉” 毛 传:“建国必卜之,故建邦能命龟……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 唐 孔颖达 疏:“建邦能命龟者,命龟以迁,取吉之意。”
命龟是古代占卜仪式中的核心环节,指通过特定仪式将占卜之事禀告神灵,并灼烧龟甲以获取兆象的行为。其释义可从以下三方面展开:
“命”意为“告请、祷祝”,“龟”指占卜所用的龟甲。合称“命龟”即主卜者(如太卜)向神灵陈述卜问事项,并灼龟求兆的完整流程。《周礼·春官·宗伯》载:“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则眡高作龟……大祭祀,则眡高命龟。” 此过程包含祷告、灼甲、释兆三步,体现古人“决疑于神”的信仰。
据《礼记·玉藻》记载,命龟需遵循严格礼制:“卜人定龟,史定墨,君定体。” 具体步骤包括:
此仪式仅限王室或诸侯重大决策(如征战、祭祀)时使用,由专职“卜人”操作,甲骨文中的“卜”字即象形灼龟裂痕。
命龟是商周“神权政治”的象征,将龟甲作为“神谕媒介”。《白虎通义》释其原理:“龟千岁而灵,蓍百年而神,以其长久,故能辨吉凶也。” 其兆象解读形成系统的卜辞体系,如《尚书·洪范》载“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用作凶”,体现古人对“天人感应”的哲学认知。
权威参考文献:
“命龟”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古代词汇,具体解释需结合语境:
指古人通过龟甲进行占卜的仪式。具体流程为:将需占卜的事项告知卜人,通过灼烧龟甲观察裂纹判断吉凶。此释义源自《周礼》《礼记》等典籍,如《周礼·春官·大卜》记载“大祭祀则眡高命龟”,郑玄注“命龟,告龟以所卜之事”。
在丧葬礼仪中,“命龟”是特定职位的职责。例如《礼记·杂记上》提到,大夫丧礼中由“小宗人”负责向龟甲传达卜问内容,称为“命龟”,而“卜人”则负责灼龟操作。
有现代解释将其引申为成语,比喻“命运如龟甲般历经磨难仍坚韧”(如所述)。但此说法未见于传统典籍,可能是现代语境下的衍生解读。
注意:若需学术引用,建议以《周礼》《礼记》等原始文献或权威注疏为准,引申义需结合具体语境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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