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时贱视北人的称呼。《南史·循吏传·王洪范》:“ 洪范 既北人而有清正,州人呼为‘虏父使君’,言之咸落泪。”一本作“王洪轨”。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九:“ 南朝 谓北人曰‘傖父’,或谓之‘虏父’, 南齐 王洪轨 , 上谷 人,事 齐高帝 ,为 青 冀 二州刺史,励清节,州人呼为‘虏父使君’。”
"虏父"是古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需从构词法和历史语义两个维度解析。根据《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的词素拆分原则,"虏"本义指战争中的俘虏,后引申为对北方游牧民族的蔑称,《说文解字》记载:"虏,获也。从毌从力,虍声";"父"则为亲属称谓词,甲骨文作手持石斧之形,象征权威。二者组合后,"虏父"可作两种释义:
字面解为"被俘获的父亲",见于《汉书·匈奴传》注疏:"虏父者,战获其父也",指战争中被敌方俘虏的父亲角色。此用法多出现于汉代史籍,具有特定历史语境。
转义作贬称使用,明代杨慎《丹铅续录》载:"北虏称其酋曰虏父",此时词义发生偏移,特指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带有华夏中心主义的色彩。该用法常见于宋明时期的边疆民族关系文献。
现代权威辞书如《辞海》(第七版)未单列该词条,建议结合具体文献语境理解其语义指向。对于古汉语疑难词汇的考释,可参考中华书局《王力古汉语字典》中的复合词分析体系。
“虏父”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虏父”是古时对北方人的贱称,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常用于南北朝时期南朝对北朝人的蔑称。该词由“虏”(指外族或敌方俘虏)和“父”(此处为对男性的称呼,非亲属称谓)组成,整体表达对北方人的歧视。
据《南史·循吏传·王洪范》记载,北人王洪范因清廉正直被南朝州民称为“虏父使君”,此称呼既反映其北方出身,又暗含对其品行的矛盾态度。宋代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也提到,南朝人称北人为“伧父”或“虏父”,进一步印证该词的地域歧视性质。
部分文献中将“王洪范”写作“王洪轨”,可能是传抄过程中的异文现象,但指向同一历史人物。
“虏父”属于古代特定历史语境下的贬义称谓,主要用于南朝对北人的蔑称,其使用与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对立、文化差异密切相关。现代汉语中已无实际使用价值,仅作为历史词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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