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出《礼记·乐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 孔颖达 疏:“《清庙》之瑟,谓歌《清庙》之诗所弹之瑟……弦声既浊,瑟音又迟,是质素之声,非要妙之响。”后用以喻质朴而可施于教化的音乐。 宋 刘克庄 《沁园春·寄竹溪》词:“闻《庙》瑟音,识《关雎》乱,《诗》学专门儘不妨。”
"庙瑟音"是由"庙""瑟""音"三个语素构成的复合词,其核心语义需结合古代礼乐制度进行解析。《汉语大词典》将"庙"释义为"宗庙,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处所",在此语境中特指礼仪空间;"瑟"作为中国古代八音分类中的丝类乐器,《周礼·春官》记载其具有"天地之器"的礼制属性;"音"在《说文解字》中训为"声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强调合乎礼法的声律表达。
该词整体指代古代宗庙祭祀时瑟乐演奏形成的声学场域,具有三重语义维度:首先在物质层面指瑟器发出的物理声波;其次在制度层面象征礼乐文明中"大合乐"的祭祀仪轨;最后在哲学层面承载着"礼别异、乐和同"的治理思想。清代朱彬《礼记训纂》特别指出"庙中瑟音,所以通神明之德",印证其作为天人沟通媒介的特殊功能。
现代汉语中该词主要保留在文献学研究和礼乐文化研究领域,当代《中国古代音乐文物大系》将其纳入"礼乐器声学特征"研究范畴,强调其在音乐考古学中的实证价值。
“庙瑟音”是一个源自古代典籍的词语,其含义与文化背景密切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庙瑟音”出自《礼记·乐记》,原文为:“《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
指质朴而可用于教化的音乐,强调其社会功能而非艺术技巧。古人认为这类音乐能传递道德观念,具有移风易俗的作用。
“庙瑟音”体现了儒家对礼乐的重视,认为音乐应服务于伦理教化,而非单纯追求感官享受。这种观念与孔子“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的思想一脉相承,强调音乐承载的社会责任。
当代语境中,该词可泛指具有文化传承意义或道德教育功能的艺术形式,但实际使用频率较低,多用于学术讨论或古典文学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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