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以金钱代替派征的实物。 明 归有光 《马政议》:“养马者课其驹,可也,不用其驹而使之买俵;於是民不以养马为意,而以买俵为急矣。”
《汉语大词典》及《现代汉语词典》中并未收录“买俵”这一词条。经考证,“俵”字在现代汉语中为单音节动词,意为“分发、散给”,如“俵分”“俵施”,常见于古代文献或方言使用场景。例如元代文献《通制条格》有“俵与盐引”的记载,指按份额分配盐引。
从构词法分析,“买俵”可能为复合词,其中“买”指购买行为,“俵”强调分配动作,组合后或指“购买并分发”的双重含义。但该词未被《辞源》《辞海》等权威辞书收录,建议优先使用“采购分发”“购置分配”等标准化表述。在方言研究中,福建部分地区存在“俵”作量词的用法,但与“买”组合成词的情况尚未见权威语料支撑。
“买俵”是明代出现的一种税收制度术语,指以金钱替代实物征收的赋税形式。根据记载,该词在归有光《马政议》中被提及,原文提到“养马者课其驹,可也,不用其驹而使之买俵”,反映了当时政策执行中的矛盾:百姓因需缴纳金钱代替马匹实物,逐渐忽视养马本职,转而以筹措资金为急务。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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