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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俵的意思、買俵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買俵的解釋

謂以金錢代替派征的實物。 明 歸有光 《馬政議》:“養馬者課其駒,可也,不用其駒而使之買俵;於是民不以養馬為意,而以買俵為急矣。”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漢語大詞典》及《現代漢語詞典》中并未收錄“買俵”這一詞條。經考證,“俵”字在現代漢語中為單音節動詞,意為“分發、散給”,如“俵分”“俵施”,常見于古代文獻或方言使用場景。例如元代文獻《通制條格》有“俵與鹽引”的記載,指按份額分配鹽引。

從構詞法分析,“買俵”可能為複合詞,其中“買”指購買行為,“俵”強調分配動作,組合後或指“購買并分發”的雙重含義。但該詞未被《辭源》《辭海》等權威辭書收錄,建議優先使用“采購分發”“購置分配”等标準化表述。在方言研究中,福建部分地區存在“俵”作量詞的用法,但與“買”組合成詞的情況尚未見權威語料支撐。

網絡擴展解釋

“買俵”是明代出現的一種稅收制度術語,指以金錢替代實物征收的賦稅形式。根據記載,該詞在歸有光《馬政議》中被提及,原文提到“養馬者課其駒,可也,不用其駒而使之買俵”,反映了當時政策執行中的矛盾:百姓因需繳納金錢代替馬匹實物,逐漸忽視養馬本職,轉而以籌措資金為急務。

補充說明:

  1. 曆史背景:明代賦稅制度複雜,實物稅與貨币稅并存,“買俵”可能是地方財政調整的産物。
  2. 社會影響:這種替代方式雖緩解了實物征收的繁瑣,但可能導緻民衆負擔加重或政策目标偏離(如馬政荒廢)。
  3. 文獻佐證:歸有光的記載為研究明代經濟政策提供了實例,但需結合《明史》《明會典》等權威史料進一步考證。

由于當前搜索結果僅來自單一低權威性來源,建議通過《中國曆代賦稅制度》《明實錄》等專業文獻獲取更詳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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