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律历 ”。
“律厤”为“律历”的异体写法,是汉语中关于音律与历法的复合概念。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律”指音律,即古代十二乐律;“历”指历法,即日月星辰运行之规律。二者在传统文化中常并称,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律历”最早见于《史记·律书》:“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此处强调音律与历法对国家治理的指导作用。汉代班固《汉书·律历志》进一步整合二者,提出“推历生律”的理论体系,认为音律与历法可通过数学推算相互验证。
该词构词法为联合式合成词,其中“律”取《说文解字》“均布也”之本义,指音高标准;“历”据《尔雅·释天》“历,数也”,指天文计算方法。清代段玉裁注《说文》时特别指出:“律历所以治历明时,乃天地之大经”。
在权威典籍中的典型用例包括:《后汉书·律历志》记载张衡“研覈阴阳,妙尽琁机之正,作浑天仪,著《灵宪》《算罔论》,言甚详明”。此处“律历”特指天文历算之学,体现古代科学体系特征。现代《辞海》释为“乐律和历法的合称”,强调其作为中国古代自然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律厤”是“律历”的异体写法,指中国古代将乐律与历法相结合的学问体系。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构成
具体含义 “律历”合称时,体现古代中国“天人合一”思想,认为音律与历法存在对应关系。例如:
历史文献依据 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汉代将“律历”列为专门学问,用于协调礼乐制度与天文历法。
相关扩展
提示:由于“律厤”属生僻词,现代多写作“律历”。如需深入研究,可参考《汉书·律历志》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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