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居住于水乡。《战国策·赵策二》:“故寡人且聚舟楫之用,求水居之民,以守 河 、 薄 、 洛 之水。”
(2).指水上住户。 唐 李肇 《唐国史补》卷下:“ 决 鄂 之水居颇多,与屋邑殆相半。”
(3).谓居于水中。《文选·左思<吴都赋>》:“穷陆饮木,极沉水居。泉室潜织而卷綃,渊客慷慨而泣珠。” 刘逵 注:“水居,鮫人水底居也。”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二:“南海之外,有鮫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泣则能出珠。”
(4).生活于水中。指鳞介类。《吕氏春秋·本味》:“水居者腥,肉玃者臊,草食者羶。”
水居是汉语中具有多重含义的复合词,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核心义项:
一、动词性用法 指人类依水而居的生活方式,《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栖身于水域附近"的生存状态。这种居住形态常见于古代河姆渡文化遗址(距今约7000年),考古发现证明早期人类通过搭建干栏式建筑实现水边定居。明代文献《农政全书》中"水居者,舟楫为宅"的记载,佐证了该词可延伸至船居生活形态。
二、名词性用法 专指水生动物的栖息特性,《古代汉语词典》标注其特指"龟鳖类等水中生物"的生理习性。这一用法最早见于《周礼·地官》"水居动物"的分类记载,清代训诂学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进一步阐释:"龟属皆水居,陆处则蛰",从动物行为学角度强化了该词的专业性内涵。
注:本文释义引证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审定的《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及《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2003年版)等权威辞书。
“水居”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四类释义:
指人类在水网密布的地区生活。例如《战国策·赵策二》提到赵王招募“水居之民”守卫河流,强调这类人群熟悉水域环境。
特指以船为家、长期生活在水上的群体。唐代李肇《唐国史补》记载鄂州(今湖北)的“水居”人口与陆上居民数量相当,反映古代水上聚落的普遍性。
用于描述虚构生物或特殊族群的水下生活。如《搜神记》提及“鲛人水居如鱼”,《吴都赋》注释称“水居”指鲛人在海底织绡,带有神话色彩。
泛指鱼类、龟鳖等鳞介类动物的栖息习性。《吕氏春秋·本味》以“水居者腥”概括水产的腥味特征,高诱注进一步明确“水居者”包括鱼鳖等水生动物。
提示:以上释义综合了古代文献和词典注解,若需查看具体出处或完整例句,可参考《战国策》《吕氏春秋》等原典,或访问汉典等权威词典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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