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幸免于刑戮的罪人。《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若弃 书 之力,而思 黶 之罪,臣戮餘也,将归死於 尉氏 ,不敢还矣。” 杨伯峻 注:“逃亡之人幸免于被戮杀,故自云戮餘。” 唐 王维 《门下起赦书表》:“大赦戮餘之罪,益宽流宥之典。”
“戮余”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lù yú,其核心含义指“幸免于刑戮的罪人”,即本应被处决但因某种原因逃脱刑罚的罪人。以下是详细解释:
词义来源
该词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原文为:“臣戮餘也,将归死於尉氏。” 杨伯峻注解称,逃亡之人因未被处决而自称“戮余”。
构成解析
历史文献中的用法
现代引申义
可引申为对“侥幸逃脱惩罚者”的泛指,但需注意其文言色彩,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
部分解释(如)提到“戮余”指“杀死剩下的人”,但这一说法与权威典籍及主流词典定义不符,可能是对字面的误读。正确含义应结合古籍和权威注解,明确为“幸免于刑戮的罪人”。
以上解释综合参考了汉典、查字典、沪江在线词典等权威来源()。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左传》及杨伯峻《春秋左传注》。
《戮余》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杀戮余留下来的人。指在战乱或大规模屠杀后所幸免于难的人。
《戮余》的部首为戈,笔画数为15。
《戮余》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典籍和历史文献中。该词汇最早出现在《郭嘉传》中,描写了在乱世中逃过屠杀的人们。
《戮余》的繁体字为「戮餘」。
在古代汉字中,「戮余」的写法有时会稍有不同。例如,可以用「戮餘」作为替代写法。
1. 在大战之后,这个村庄成为戮余的避难所。
2. 战争结束后,戮余的人们努力重建家园。
1. 捨戮:放弃战斗,停止杀戮。
2. 余生:指幸存下来的时间。
生还者、幸存者、躲过一劫的人。
遇难者、罹难者、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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