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幸免于刑戮的罪人。《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若棄 書 之力,而思 黶 之罪,臣戮餘也,将歸死於 尉氏 ,不敢還矣。” 楊伯峻 注:“逃亡之人幸免于被戮殺,故自雲戮餘。” 唐 王維 《門下起赦書表》:“大赦戮餘之罪,益寬流宥之典。”
“戮餘”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ù yú,其核心含義指“幸免于刑戮的罪人”,即本應被處決但因某種原因逃脫刑罰的罪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來源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原文為:“臣戮餘也,将歸死於尉氏。” 楊伯峻注解稱,逃亡之人因未被處決而自稱“戮餘”。
構成解析
曆史文獻中的用法
現代引申義
可引申為對“僥幸逃脫懲罰者”的泛指,但需注意其文言色彩,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
部分解釋(如)提到“戮餘”指“殺死剩下的人”,但這一說法與權威典籍及主流詞典定義不符,可能是對字面的誤讀。正确含義應結合古籍和權威注解,明确為“幸免于刑戮的罪人”。
以上解釋綜合參考了漢典、查字典、滬江線上詞典等權威來源()。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左傳》及楊伯峻《春秋左傳注》。
《戮餘》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殺戮餘留下來的人。指在戰亂或大規模屠殺後所幸免于難的人。
《戮餘》的部首為戈,筆畫數為15。
《戮餘》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典籍和曆史文獻中。該詞彙最早出現在《郭嘉傳》中,描寫了在亂世中逃過屠殺的人們。
《戮餘》的繁體字為「戮餘」。
在古代漢字中,「戮餘」的寫法有時會稍有不同。例如,可以用「戮餘」作為替代寫法。
1. 在大戰之後,這個村莊成為戮餘的避難所。
2. 戰争結束後,戮餘的人們努力重建家園。
1. 捨戮:放棄戰鬥,停止殺戮。
2. 餘生:指幸存下來的時間。
生還者、幸存者、躲過一劫的人。
遇難者、罹難者、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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