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世,逝世。 唐 讳“世”,改世作“代”。《金石续编·唐长丰令李丕墓志铭》:“沉疾於故林私第,即代之日,春秋六十有三。”
“即代”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并未作为独立词汇收录,其含义需结合构词法分析。从单字释义来看:
“即”(jí)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释义为“靠近;接触”(如“若即若离”)或“当下;立刻”(如“即刻”)。古代亦表“登上”义,如《尚书·洛诰》载“朕弟小子,即御事”。
“代”(dài)在《汉语大词典》中有“替代”“朝代”“世代”三重核心义项。如《论语·八佾》中“周监于二代”指朝代更替,《礼记·中庸》中“继绝世,举废国,治乱持危,朝聘以时,厚往而薄来,所以怀诸侯也”含传承意味。
二者组合使用时,“即代”可解作“立刻接替”或“当下传承”,但在现代汉语中属于非固定搭配。该词偶见于个别方言语境或文学作品中表示“即时更替”的动作状态,例如:“族长即代之位,不容延误”(仿古用法)。如需权威性参考,建议使用《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或《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核查具体语境。
“即代”是唐代文献中因避讳而产生的特殊用语,具体解释如下:
一、核心含义 指“逝世”。唐代为避太宗李世民名讳,将原本表示去世的“即世”改为“即代”。例如《金石续编·唐长丰令李丕墓志铭》载:“沉疾於故林私第,即代之日,春秋六十有三。”
二、词源背景 • “世”与“代”在唐代构成避讳关系,官方文书、墓志铭等正式场合需用“代”替代“世”字。 • 这种避讳制度导致大量文献中出现改字现象,“即代”即为典型例证。
三、延伸说明 该词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语言现象,现代汉语中已不再使用。研究唐代墓志、碑刻等文献时需注意此类避讳用字,避免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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