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税的簿册。《宋史·食货志上二》:“诸州税籍,録事参军按视,判官振举,形势户立别籍,通判专掌督之。”
税籍是汉语中表述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的专有名词,指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在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法定档案记录。该概念包含三个核心要素:一是登记主体为具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二是登记内容涵盖纳税人基本信息、经营性质及应税项目;三是具有法律效力,税务机关依据税籍实施税收征管。
从语义构成分析,"税"指国家财政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籍"本义为簿册登记制度,二字组合形成"以册录税"的构词逻辑。这一术语最早可追溯至宋代"鱼鳞图册"的土地税籍制度,现代税籍制度则通过《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确立了电子与纸质双重登记形式。
权威辞书《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建立的纳税档案",强调其作为税收管理基础数据库的行政属性。税务机关通过税籍编号实现纳税人身份识别,相关数据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注册信息构成并联登记体系。
“税籍”是税务管理中的专业术语,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税籍指征税的簿册或登记资料,主要用于记录纳税主体的基本信息及税务管理依据。根据宋代《宋史·食货志》记载,税籍是稽征机关针对课税对象建立的档案系统。
基础信息
包含纳税人姓名、住址、身份证统一编号(个人)或营利事业统一编号(企业)。
管理功能
作为征税依据,记录土地、财产等课税标的物信息,宋代已建立两税版籍(长期保存的征税清册)与年度税籍(当年征收清册)的双重体系。
至道元年(公元995年),宋朝正式颁行全国统一的税籍样式,标志着中国古代税籍制度的规范化。税籍与户籍、地籍共同构成古代财税管理三大基础档案。
当代税务管理中,税籍概念已演变为纳税人识别号制度,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数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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