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降归附者。《旧唐书·突厥传上》:“ 咸亨 中, 突厥 诸部落来降附者,多处之 丰 、 胜 、 灵 、 夏 、 朔 、 代 等六州,谓之降户。”《新唐书·王晙传》:“且往者 頡利 破亡,边鄙安定,故降户得以久安。” 唐 李益 《统汉峰下》诗:“ 统汉峯 西降户营, 黄河 战骨拥 长城 。”
"降户"是汉语历史词汇中具有特定社会含义的复合词。根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降"指归顺、投降,"户"表示户籍或家庭单位,合指古代因战乱或政策迁徙而主动归附中央政权的边疆部族或家族群体,常见于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文献记录。
在历史语境中,降户多指北方游牧民族南迁后纳入中原户籍管理体系的人群。据《魏书·太祖纪》记载,北魏道武帝时期曾"徙六州二十二郡降户于代都",这类群体往往被编入特殊户籍,承担戍边或屯田职责。唐代杜佑《通典·食货典》更明确将降户与"蕃户""客户"并列为国家户籍分类,体现其特殊社会地位。
该词在语义演变中衍生出双重指向:一为军事层面的归降群体,如《资治通鉴·唐纪》所述"突厥降户叛走";二为文化融合的过渡群体,如岑仲勉《突厥集史》考证的河套地区突厥降户汉化现象。现代学者如葛剑雄在《中国移民史》中强调,降户制度是古代民族融合的重要政策载体。
“降户”是汉语历史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指投降归附的群体或个人,特指古代战争中归顺的一方。
唐代突厥安置
唐朝曾将归附的突厥部落安置在丰州、胜州、灵州等六地,称为“降户”。例如《旧唐书》记载:“突厥诸部落来降附者,多处之丰、胜、灵、夏、朔、代等六州,谓之降户。”
边疆治理
这类群体通常被集中管理,以维护边疆稳定,如唐将王晙曾提到“降户得以久安”。
该词多用于史书及文学作品中,现代汉语已较少使用,需结合具体历史语境理解。
奥趣白脯缤纷吃素虫臂拒辙川壑出蒐除注撮壤答剌棱登调犯砥操杜律凡音風矩風蒲福宇官情匦旌扢扎害灾鸿涬黄龙战舰幻听呼汹酱坊夹拥击打井底引银瓶净高击唾壶军分区俊兄凯期恪敬诳吓廊市老弱残兵腊醅灵帏麻渣蹑运噗簌簌秦九韶蜃灰示下岁漕肃让摊档讨駡逃门特典腾越头纲完捐五饵兀臬下币响珊珊骁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