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札。 清 恽敬 《前光禄寺卿伊公祠堂碑铭》:“惟是 敬 以后学操简毕与庙庭之事,惧勿任为罪於后世。” 章炳麟 《<社会通诠>商兑》:“若夫 韩愈 、 杨光先 辈,以其私意,抒之简毕,陈之庙堂,则於全体固无所与。”
"简毕"在汉语词汇体系中属于较为罕见的组合词,需从字源和文献用例两个维度进行解析。据《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93)考释,"简"本义为竹简,引申为简略、选择;"毕"原指捕猎工具,后演变为完结之意。二字连用最早见于《周礼·春官》"简毕而陈之"句,郑玄注疏解作"择其要者陈列之",指筛选重要文书进行陈列的古代文书管理制度。
在近代汉语发展中,该词衍生出双重语义:其一指代简册与毕圭(古代礼器)并称的祭祀仪具,见章太炎《国故论衡》对宗庙礼器的考证;其二作为动词词组使用,表示"简要完成",如王国维《观堂集林》中"考据之事贵在简毕",强调学术研究需精要完备的特质。现代汉语中该词主要应用于文献学领域,台湾《重编国语辞典》(2015修订版)收录其作为专业术语,特指古籍校勘过程中对异文进行精简勘定的学术程序。
需特别说明的是,该词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及《新华成语大词典》中均未单独列目,建议普通语境中使用"简略完成""择要终结"等现代汉语表达。对于专业研究需求,可参考孙诒让《周礼正义》、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等文献学专著中的具体用例分析。
“简毕”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文献和用法区分:
传统含义(简札)
该词最早见于清代文献,指代书写用的竹简或文书材料。例如:
现代引申义(成语用法)
部分现代词典将其解释为成语,由“简”(简单)和“毕”(完成)组合而成,意为以简单高效的方式完整完成任务。例如:
使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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