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劄。 清 恽敬 《前光祿寺卿伊公祠堂碑銘》:“惟是 敬 以後學操簡畢與廟庭之事,懼勿任為罪於後世。” 章炳麟 《<社會通诠>商兌》:“若夫 韓愈 、 楊光先 輩,以其私意,抒之簡畢,陳之廟堂,則於全體固無所與。”
"簡畢"在漢語詞彙體系中屬于較為罕見的組合詞,需從字源和文獻用例兩個維度進行解析。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考釋,"簡"本義為竹簡,引申為簡略、選擇;"畢"原指捕獵工具,後演變為完結之意。二字連用最早見于《周禮·春官》"簡畢而陳之"句,鄭玄注疏解作"擇其要者陳列之",指篩選重要文書進行陳列的古代文書管理制度。
在近代漢語發展中,該詞衍生出雙重語義:其一指代簡冊與畢圭(古代禮器)并稱的祭祀儀具,見章太炎《國故論衡》對宗廟禮器的考證;其二作為動詞詞組使用,表示"簡要完成",如王國維《觀堂集林》中"考據之事貴在簡畢",強調學術研究需精要完備的特質。現代漢語中該詞主要應用于文獻學領域,台灣《重編國語辭典》(2015修訂版)收錄其作為專業術語,特指古籍校勘過程中對異文進行精簡勘定的學術程式。
需特别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及《新華成語大詞典》中均未單獨列目,建議普通語境中使用"簡略完成""擇要終結"等現代漢語表達。對于專業研究需求,可參考孫诒讓《周禮正義》、黃侃《文心雕龍劄記》等文獻學專著中的具體用例分析。
“簡畢”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文獻和用法區分:
傳統含義(簡劄)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文獻,指代書寫用的竹簡或文書材料。例如:
現代引申義(成語用法)
部分現代詞典将其解釋為成語,由“簡”(簡單)和“畢”(完成)組合而成,意為以簡單高效的方式完整完成任務。例如:
使用建議:
飽觑暴習北際本位主義匾紮蔽體補牍參契蠶器草異長糧持誦詞盟蕩産傾家疊逿鞮汗東觀鰐浪鳳炬汾王覆妪關樓瓜期骨節眼寒蟾沆瀣一氣鴻鳦滿紙佳對迹水鞙絲朗鬯量處率更馬策西州卯不對榫妙契莫高窟納馬驽駕劈山蒲柳之質溥洽綪繳請春客勤慎丘茔權重掃興尚書省生膩受禅台索引貪肆同節托任土隁煨幹就濕五辭烏賊蠁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