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文对偶中的借对。即内容虽不成对偶但字面却成对偶,或谐声而成对偶者。 宋 沉括 《梦溪笔谈·文艺二》:“如‘自 朱邪 之狼狈,致赤子之流离’,不唯‘赤’对‘朱’,‘邪’对‘子’;兼‘狼狈’、‘流离’乃兽名对鸟名……如此之类,皆为假对。”《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借对》引 宋 蔡居厚 《察宽夫诗话》:“诗家有假对,本非用意,盖造语适到,因以用之,若 杜子美 ‘本无丹灶术,那免白头翁’, 韩退之 ‘眼穿长讶双鱼断,耳热何辞数爵频’,借丹对白,借爵对鱼,皆偶然相值立意,下句初不在此。而晚 唐 诸人遂立以为格, 贾岛 ‘卷帘黄叶落,开户子规啼’, 崔峒 ‘因寻樵子径,得到 葛洪 家’为例,以为假对胜的对,谓之高手,所谓痴人面前不得説梦也。”按, 贾 崔 例中的子谐作“紫”,洪谐作“红”,成假对。
"假对"是汉语训诂学术语,指汉字训释过程中通过借音或借形建立的对应关系。这一概念最早见于《说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将其分为两类:
声训假对
通过语音关联建立解释关系,如《说文解字》释"天"为"颠",因二字上古音同属真部。此类训释常见于汉代纬书。
形训假对
借助字形部件建立联系,如释"武"为"止戈为武",实为截取篆文字形部件的会意式解说。这种训诂方式多见于《左传》等先秦典籍的注解。
该术语在当代文字学中仍具学术价值,台湾《重编国语辞典》将其定义为"非直接对应的训释方式",北京《古代汉语词典》则强调其"体现古人认知思维"的文化特性。
“假对”是诗文创作中的一种修辞手法,属于对偶的变体,主要通过字面或谐音形成形式上的对仗,而内容未必严格相关。以下是详细解析:
假对又称借对,分为两类:
假对常见于古典诗词,尤其在唐宋时期盛行。它既体现语言技巧的灵活性,也能增加诗句的趣味性。宋代蔡宽夫在《诗话》中指出,假对“本非用意,盖造语适到,因以用之”。
假对与工对、宽对不同,其核心在于“借”——或借字形,或借字音,而非内容逻辑的严格对应。这种手法在幽默、讽刺类作品中应用较多。
如需进一步了解假对的具体应用场景,可参考《梦溪笔谈》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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