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id fire and thunder;be dynamic;in mighty waves] 形容气势雄伟或声势浩大
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
形容气势浩大而壮烈。 元 尚仲贤 《气英布》第二折:“从今后收拾了喧喧嚷嚷略地攻城,毕罢了轰轰烈烈夺利争名。” 明 瞿式耜 《丙戌九月二十日书寄》:“邑中在庠诸友,轰轰烈烈,成一千古之名,彼岂真恶生而乐死乎?诚以名节所关,政有甚于生者。”《儒林外史》第十六回:“那火轰轰烈烈,熚熚烞烞,一派红光,如金龙乱舞。” ********* 《革命原起》:“而 黄花岗 七十二烈士轰轰烈烈之概,已震动全球。”参见“ 烈烈轰轰 ”。
“轰轰烈烈”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形容声势浩大、气魄宏伟,或指事业兴旺、影响深远。其中“轰轰”为拟声词,模拟巨大声响;“烈烈”则形容火焰炽盛的样子,二者叠加强调震撼力和壮观的场景()。
最早出自宋代文天祥的《沁园春·题张许双庙》:“人生欻翕云亡,好烈烈轰轰做一场。”原指人生短暂,应成就一番壮丽事业,后引申为对宏大场面的描述()。
在英文中可译为“dynamic”或“amid fire and thunder”,如“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对应“dynamic land reform movement”()。
此成语多用于褒义语境,强调积极、宏大的状态。需注意避免与“干柴烈火”(含情欲或冲突义)混淆()。
《轰轰烈烈》是一个成语,形容事情或行动非常惊人、动荡、激烈和有影响力,通常用于形容重大的工作、运动、革命、战争等。
《轰轰烈烈》共有13个笔画,拆分为:
轰(辶+轟,9画)、烈(火+列,10画)。
《轰轰烈烈》一词最早出自《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在第六十八回写道:“那产母贾珍听说,晴雯等诸人都并合夺权,方才断后卫掩,全无后悔之意,于是便与贾珍商议庆贺之事。贾珍曰:“纵成大案,轰轰烈烈,也不过是一回儿过过便罢。”从此开始,《轰轰烈烈》成为使用广泛的词语。
《轟轟烈烈》(注:为繁体字,拆分和笔画与简体字相同)。
在古代,汉字是以繁体字书写的。因此,《轰轰烈烈》的古时写法与现代一致,即《轟轟烈烈》。
1. 这个计划经过轰轰烈烈的努力终于实现了。
2. 革命的道路上,有很多英雄青年以轰轰烈烈的勇气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1. 轰炸:使用武力攻击目标。
2. 烈火:非常猛烈的火焰。
3. 烈日:酷热的太阳。
1. 壮丽:形容宏伟、辉煌的景象。
2. 壮烈:形容英勇而光荣的牺牲。
3. 壮观:形容场面宏大、令人惊叹。
平平淡淡:形容平凡、无趣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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