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因战功而得的爵位。《商君书·境内》:“夫劳爵,其县过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劳爵,罢其县四尉,訾由丞尉。”
"劳爵"是中国古代政治与军事制度中的专有名词,其核心含义指因军功或劳绩而获得的爵位封赏,是先秦至秦汉时期爵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从语义、历史制度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详细解析:
字义分解
"劳爵"即因功勋受封的爵位,强调功绩与爵赏的因果关系。
典籍用例
先秦文献《商君书·境内》明确记载:"军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士;公爵,自二级已上至不更,命曰卒。其战也,五人束簿为伍……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 此处"赏爵"即"劳爵"制度的实践,将士战场斩首之功直接对应爵位晋升。
商鞅变法中的"军功爵制"(核心载体)
秦国推行二十等爵制,将"劳爵"系统化:
汉代承袭与发展
《二年律令·户律》出土简牍显示,汉初延续"以功劳行田宅"政策,但逐步转向"赐爵"与"军功"脱钩,劳爵制度渐趋虚化。
功绩伦理的符号化
"劳爵"将"尚功"价值观具象为等级符号,《韩非子·定法》强调"斩一首者爵一级",体现法家"以功量能"的治理逻辑。
制度异化与批判
东汉王充《论衡·效力篇》指出:"文吏空胸无仁义之学……累长积功,取劳爵而已",反映后世对功利化爵赏的反思。
(注:古籍原文可通过"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ctext.org)或"中华经典古籍库"(publish.ancientbooks.cn)在线查阅;现代研究著作需通过学术数据库获取。)
“劳爵”是一个源自古代汉语的词语,主要与战功和爵位制度相关。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劳爵”指因战功而获得的爵位,强调通过军事贡献取得的社会地位提升。其中“劳”特指战场上的功劳,“爵”则代表古代贵族封号的等级。
该词最早见于《商君书·境内》,原文记载:“夫劳爵,其县过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劳爵,罢其县四尉,訾由丞尉。” 此句反映了秦国商鞅变法中“军功授爵”的制度设计,即严格规定战功与爵位授予的关联性。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商君书》原文或相关历史制度研究(来源:、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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