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摧毁掠夺。《魏书·尒朱荣传》:“贼锋已过 汲郡 ,所在村坞悉被残略。”
(2).残缺不全。 宋 欧阳修 《王彦章画像记》:“惜乎,旧史残略,不能备公之事。”
残略是一个古汉语复合词,需从单字本义与合成词义两个层面解析,其含义兼具“残缺疏漏”与“残酷掠夺”双重核心内涵,具体释义如下:
本义为伤害、毁坏(《说文解字·歺部》:“殘,贼也”),引申为残缺、不完整(如“残篇断简”),或指凶暴、残忍(如“残暴不仁”)。
本义指划定疆界(《说文解字·田部》:“略,经略土地也”),衍生为谋略、简省(如“雄才大略”),亦表掠夺、强取(如“攻城略地”)。
残缺疏漏
指事物因损毁或疏失导致的不完整状态。
典籍例证:
《后汉书·儒林传序》:“昔王莽、更始之际,天下散乱,礼乐分崩,典文残略。”
(描述战乱后典籍的残缺不全)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
残酷掠夺
强调暴力侵占的行为或结果,含贬义色彩。
典籍例证:
《左传·宣公十五年》:“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 杜预注:“略,取也。”
(“残略”可引申为武力夺取)
来源: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
收“残略”为条目,释为:
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5册,第50页。
《辞源》(修订本):
强调其古汉语特性,释义侧重“战乱造成的破坏”,引《后汉书》例证。
来源:商务印书馆《辞源》第3册,第1942页。
该词多见于汉唐文献,宋后逐渐少用。现代汉语中,“残略”的“掠夺”义已被“侵略”“劫掠”等替代,“残缺”义则保留于“残编断简”“残篇断稿”等派生短语中,但作为独立复合词已罕用。
综合结论:
“残略”在古汉语中是一个二元对立语义聚合体——既描述静态的残缺状态(如文献散佚),亦指动态的暴力侵占(如土地掠夺)。其理解需结合具体语境,核心在于把握“残”的毁损性与“略”的强制性语义交融。
“残略”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cán lüè,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摧毁掠夺
指对某地或某物进行破坏性掠夺。例如《魏书·尒朱荣传》中记载:“贼锋已过汲郡,所在村坞悉被残略。” 此用法多用于描述古代战乱或劫掠行为。
残缺不全
形容事物不完整或存在缺失。宋代欧阳修在《王彦章画像记》中提到:“旧史残略,不能备公之事。” 该义项常见于文献、史料等语境,强调内容的缺失或记录的不完善。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体用例,可参考《魏书》《王彦章画像记》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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