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名。《尸子》卷下:“木之精气为必方。”《法苑珠林》卷五八引《白泽图》:“火之精名曰必方,状如鸟,一足,以其名呼之则去。”
必方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鸟,最早见于《山海经·西山经》记载:"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该词在《汉语大词典》中被解释为"传说中的怪鸟,出现时常伴有火灾"。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必方"二字具有特殊构词特征:"必"字在甲骨文中作"柲"的本字,本义指兵器的柄,引申为必然、肯定之意;"方"字在《说文解字》中释为"并船也",后衍生出方向、方法等含义。二者结合构成的神话生物名称,可能隐含着"必定带来方位性灾祸"的原始语义。
在古籍文献中,必方的形象存在演变过程:
《辞源》(商务印书馆,2015修订版)特别指出该词在古文献中常与"毕方""必方"混用,实则应为同一神话形象的不同记音形式。现代汉语中该词主要用于文学创作和民俗研究领域,常作为传统文化符号出现在奇幻类文学作品中。
“必方”是古代文献中记载的一种神话生物,主要含义为神名,具有以下特征:
“必方”是中国神话中的火精或木精,常被描述为独足神鸟形象。根据《尸子》《法苑珠林》等典籍记载:
出处 | 描述要点 | 来源标注 |
---|---|---|
《尸子》 | 木之精气化为必方 | |
《法苑珠林》 | 火精必方可通过呼唤驱离 | |
搜狗百科 | 详细记载形态特征与传说演变 |
注:部分网页将“必方”误作成语(如),实为误读。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均指向神话生物,现代汉语中已无实际使用。如需了解更多神话细节,可查阅《山海经》《白泽图》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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