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名。《屍子》卷下:“木之精氣為必方。”《法苑珠林》卷五八引《白澤圖》:“火之精名曰必方,狀如鳥,一足,以其名呼之則去。”
必方是中國古代神話傳說中的一種神鳥,最早見于《山海經·西山經》記載:"有鳥焉,其狀如鶴,一足,赤文青質而白喙,名曰畢方,其鳴自叫也,見則其邑有訛火"。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解釋為"傳說中的怪鳥,出現時常伴有火災"。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必方"二字具有特殊構詞特征:"必"字在甲骨文中作"柲"的本字,本義指兵器的柄,引申為必然、肯定之意;"方"字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并船也",後衍生出方向、方法等含義。二者結合構成的神話生物名稱,可能隱含着"必定帶來方位性災禍"的原始語義。
在古籍文獻中,必方的形象存在演變過程:
《辭源》(商務印書館,2015修訂版)特别指出該詞在古文獻中常與"畢方""必方"混用,實則應為同一神話形象的不同記音形式。現代漢語中該詞主要用于文學創作和民俗研究領域,常作為傳統文化符號出現在奇幻類文學作品中。
“必方”是古代文獻中記載的一種神話生物,主要含義為神名,具有以下特征:
“必方”是中國神話中的火精或木精,常被描述為獨足神鳥形象。根據《屍子》《法苑珠林》等典籍記載:
出處 | 描述要點 | 來源标注 |
---|---|---|
《屍子》 | 木之精氣化為必方 | |
《法苑珠林》 | 火精必方可通過呼喚驅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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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網頁将“必方”誤作成語(如),實為誤讀。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均指向神話生物,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如需了解更多神話細節,可查閱《山海經》《白澤圖》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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