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郡太守的印玺。借指郡太守。 唐 刘禹锡 《苏州谢上表》:“始从郎署,出领郡章。” 宋 秦观 《代贺皇太后受册表》:“臣谬通属籍,叨假郡章。”
郡章指古代郡太守的官印,是官职和权力的象征,引申为郡守职位的代称。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秦汉时期的地方行政单位,长官称“郡守”(汉景帝时改称“太守”),掌管一郡政务。《说文解字》释“郡”为“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后演变为统辖县的高级行政区划。
原指印章、符信。《周礼·地官》载“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郑玄注“玺节,印章”。汉代官员依品级佩不同印绶,郡守秩二千石,银印青绶。
郡章作为实物官印,在诗词中常被抽象为身份与职责的符号。如唐代诗人白居易《杭州春望》“红袖织绫夸柿蒂,青旗沽酒趁梨花”句下自注“杭民多以酿酒为业,刺史(即太守)持郡章督之”,此处“郡章”暗含治理权柄。宋代梅尧臣《送余少卿知睦州》亦云“郡章今请治,严诏屡褒优”,以“郡章”代指太守职务。
《后汉书·舆服志》明确记载:“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郡守掌治其郡,秩二千石。”印证郡章材质与职级关联。清代顾炎武《日知录》进一步考释:“汉时守相称府,授银章龟钮,谓之郡章。”
结论:郡章既是秦汉至明清郡级长官行使职权的信物,亦承载着封疆大吏治理一方的责任象征,其文化意涵远超器物本身,成为古代政治制度与文学表达的独特符号。
参考来源:
“郡章”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一、基本含义
指郡太守的官印,即象征其职权与身份的印章。古代官员上任时,需持有朝廷颁发的印玺作为凭证。例如唐刘禹锡在《苏州谢上表》中写道“出领郡章”,即表示自己受命担任郡太守之职。
二、引申含义
因印玺代表官职,“郡章”也常借指郡太守本人。如宋代秦观在《代贺皇太后受册表》中自称“叨假郡章”,意为暂代太守职务。
历史背景补充
典型用法
多出现于古代公文或文学作品中,例如“出领郡章”“叨假郡章”等表述,均与官职任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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