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拘留人身。 唐 吴兢 《贞观政要·纳谏》:“ 蜀王 妃父 杨誉 ,在省竞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问。”
(2).谓朝臣退去,请准独留,向上面奏。 宋 徐度 《却扫编》卷中:“本朝宰执日同进呈公事,遇欲有所密启,必先语閤门,使奏知。进呈罢,乃独留身,谓之留身。” 宋 邵伯温 《闻见前录》卷八:“ 文靖 早朝,留身,奏曰:‘闻禁中贵人暴薨,丧礼宜从厚。’” 明 刘元卿 《贤奕编·干局》:“ 丁晋公 执政,不许同列留身,唯 王文公 一切委顺,未尝忤其意。 文正 谓 丁 曰:‘欲面求恩泽,又不敢留身。’ 丁 曰:‘如公不妨。’”
(3).指保住性命。 清 昭槤 《啸亭续录·明春二公论战》:“因策马归,故身不预难,其后卒以灭敌,盖留身有待也。”
“留身”一词在汉语中主要有以下三种含义,其解释和用法可根据不同语境有所区别:
拘留人身
指将人扣留或限制自由。此用法多见于唐代文献,例如唐·吴兢《贞观政要》记载:“薛仁方留身勘问”,即指官员拘留涉事人员进行审问。
朝臣单独留下面奏
此为宋代政治术语,指大臣在早朝后请求单独留下向皇帝密奏。据宋·徐度《却扫编》载,宰执大臣遇密事需启奏时,“进呈罢,乃独留,谓之留身”。这一用法体现了古代君臣奏对制度的特殊性。
保住性命
清代文献中引申为“留存生命以待时机”,如昭梿《啸亭续录》提到将领“留身有待”,即通过谨慎行事保全自身。
补充说明:
建议在阅读古文时结合具体语境理解该词,优先参考前三种经典含义。
“留身”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汉字组成。第一个字是“留”,它的部首是田,总共有6画;第二个字是“身”,它的部首是身,总共有7画。
“留身”一词源于古代汉字,主要用于表示一个人保留或保护自己的身体或身份。在繁体字中,它的写法为「留身」。
在古代汉字中,「留身」这个词的写法并没有太大变化,因为它的含义和形状在演变中没有发生重大改变。古代人们将这个词写作「留身」,字形与现代写法基本相同。
1. 在战斗中,士兵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留身自保。
2.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需要留身维护自己的权益。
留守、保留、自保、保身
保留、自我防范、维护
暴露、舍身
班敍表象补缀长贤淙潺大小夏侯曡鼓地面站凡旧废疾分别门户忿疾蚨母改俗胳膊肘朝外拐汞溴红沟满濠平鼓鱼奸夫将无做有忌褊积尺戒护畸功近故击中要害科案狂欢节雷焕留剑累茵岭嶂龙辅梅花脑明祇墓陵馁荏腻友欧褚贫油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痊瘉仁宥三真六草商山四翁设馆舐糠及米守器姝惠缩语鞉牢天运龆龄蝭蟧颓隳推卸外翁伟才微渐温疋先断后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