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臏脚 ”。古代酷刑之一。削去膝盖骨。《韩非子·难言》:“ 孙子 臏脚於魏。”《史记·太史公自序》:“ 孙子 臏脚,而论兵法。”《汉书·邹阳传》:“昔 司马喜 臏脚於 宋 ,卒相 中山 。”
见“ 臏脚 ”。
膑脚(bìn jiǎo)是古代中国一种残酷的肉刑,特指通过剔去人的膝盖骨(膑骨)致其双腿残废的刑罚。其释义与历史背景如下:
"膑"(繁体作"臏")指膝盖骨,《说文解字》释为"膝耑(端)也"(膝头部位)。后引申为剔除膝盖骨的刑罚,即"膑刑"。
先秦时期"脚"多指小腿(如《韩非子》"马折其脚"),故"膑脚"实指对小腿与膝盖的刑罚,非现代意义的足部。
《汉书·刑法志》载"膑罚之属五百",属周代"五刑"之一(墨、劓、剕、宫、大辟),其中"剕"即膑脚。
膑脚以毁膝致残,刖刑(yuè)则为断足,但古籍中常混用(如《史记》称孙膑"膑脚"实指刖足)。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军事家孙膑因遭庞涓陷害,"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后世以"孙膑"之名印证此刑的残酷性。
权威参考来源:
“膑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其核心含义为削去人的膝盖骨,导致受刑者下肢残疾,丧失行走能力。以下是详细解释:
部分低权威来源(如、10)将“膑脚”引申为“行动受限”或兵法策略,此为误解。该词仅指向古代刑罚,与战术无关。需以权威历史文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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