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立嫡 ”。
“立适”是古代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与宗法制度下的继承权确立相关。从字义构成来看,“立”指确立、设立,“适”通“嫡”,即正妻所生之子。两字组合后,“立适”专指确立嫡长子为继承人的行为,是周代宗法制度的核心规则之一。这一制度在《春秋公羊传》等典籍中多有体现,例如“立适以长不以贤”的记载,强调以血缘长幼而非才能作为继承标准。
从词性角度分析,“立适”属于动词性短语,常见于描述古代王侯、贵族家族内部权力交接的语境。例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提及“王后无适,则择立长”,表明无嫡子时需另立庶长子,侧面印证了“立适”制度的严谨性。
现代汉语研究中,该词被纳入古汉语专有名词范畴。权威工具书如《汉语大词典》将其注解为“确立嫡子”,并标注其出现频次集中于先秦至两汉文献。需要注意的是,“适”在此为通假用法,本字应为“嫡”,这一文字现象反映了古代汉语用字的复杂性。
“立适”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下有所差异,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立适”同“立嫡”,指古代确立继承人的制度,即太子或宗族继承人必须由正妻(嫡妻)所生的儿子担任。这一制度强调血缘正统性,常见于周代以来的宗法体系。
部分词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释为成语,表示“行为得体、合乎情理”,其中“立”指立场或行为,“适”指适宜。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为现代引申或误读。
含义类型 | 核心意义 | 典型出处 | 权威性参考 |
---|---|---|---|
古代宗法制度 | 确立嫡子继承权 | 《公羊传》等典籍 | 汉典(极高权威) |
现代引申义 | 行为得体合适 | 部分现代词典 | 查字典(中等权威) |
建议:在古文或历史研究中,应优先采用“立嫡”的本义;若现代语境下使用引申义,需结合具体上下文谨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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