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名。道教十大洞天之一。在 江苏 吴县 洞庭西山 (古称 包山 )。周围四百里,号称“元神幽虚之洞天”。 南朝 梁 任昉 《述异记》卷上:“ 洞庭山 有宫五门,东通 林屋 ,西达 蛾眉 ,南接 罗浮 ,北连 岱岳 。” 唐 陆龟蒙 《奉和袭美太湖诗·入林屋洞》:“知名十小天, 林屋 当第九。” 元 顾瑛 《送郑同夫归豫章分题得洞庭湖》诗:“ 神禹 书藏 林屋 里,仙人诗刻石屏前。” 明 高启 《洞庭山》诗:“中有 林屋 仙所都,银房石室开金铺。”
林屋的汉语词典释义如下:
指建造于树林或山野间的房屋,多用于形容隐逸、清幽的居所。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例证:唐代戴叔伦《题友人山居》诗:“林屋无尘杂,渔樵有往还。”
特指道教“十大洞天”之一的林屋洞,位于江苏苏州太湖西山岛,被列为“第九洞天”,象征神仙居所。
来源:《云笈七签》(宋代道教典籍)、《中国道教大辞典》(华夏出版社)
引申为远离尘嚣、归隐自然的意象,常见于古典诗词。
来源:《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例证:宋代陆游《幽居》诗:“林屋何年隐,渔舟此日闲。”
江苏苏州吴中区有“林屋山”“林屋洞”,因山中有洞穴“顶平如屋,立石成林”得名(《吴地记》)。
来源:《苏州府志》(清代地方志)、《中国地名大辞典》
“林”取“山林”之意,“屋”为居所,二字组合强调自然与人文的融合。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权威参考依据:
“林屋”一词的含义及相关信息可归纳如下:
林屋是道教文化中的山名,为道教十大洞天之一,位于今江苏吴县洞庭西山(古称包山)。其范围约四百里,被道教典籍称为“元神幽虚之洞天”。
地理定位
林屋洞天地处太湖洞庭西山,古代文献中常与“包山”并称。据南朝梁任昉《述异记》记载,洞庭山有五门,其中“东通林屋”,并与罗浮山、岱岳(泰山)等地相连。
道教地位
唐代陆龟蒙在《奉和袭美太湖诗·入林屋洞》中称其为“十小天”中的第九洞天,明代高启的诗句“中有林屋仙所都”也印证了其作为道教圣地的地位。
如需进一步了解林屋洞天的文化背景或实地探访信息,建议参考地方志或道教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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