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仙童。《云笈七籤》卷一一九:“则有飞天神王,破邪金刚,护法灵童,救苦真人、金精猛兽各百亿万众,俱侍卫是经。” 元 范康 《竹叶舟》第二折:“唤灵童,採瑞草,同仙子下 瀛洲 。” 鲁迅 《集外集拾遗·<赠蓬子>诗》:“驀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
(2).即童真。受过十戒的沙弥。 唐 元稹 《大云寺二十韵》:“鉢付灵童洗,香教善女薰。”
(3).神童,聪明的儿童。 祖慰 《被礁石划破的水流》:“看完就回来给父母唱和表演,连名旦在一旁也称赞说是艺苑都罕见的灵童。”
灵童是汉语中具有宗教文化属性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具有灵异特质的孩童”,在特定语境中常与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相关联。根据《汉语大词典》解释,“灵”指神灵、灵性,“童”即孩童,组合后既可用于形容聪慧早慧的儿童,也特指藏传佛教中被认定为活佛转世的幼童。
在藏传佛教体系中,“灵童转世”是宗教领袖传承的重要制度,需通过严格的宗教仪轨认定。例如,历代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灵童,均需依据预言、占卜、圣物辨认等程序确认身份。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灵童寻访、认定的法定流程,体现宗教仪轨与历史定制的结合。
从语言学角度看,“灵童”一词兼具字面义与引申义,其文化内涵依托于佛教哲学中“轮回转世”的核心观念,也反映了汉语词汇在跨文化语境中的语义扩展。
“灵童”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需结合文化和宗教背景综合理解:
藏传佛教转世制度
指活佛圆寂后,通过特定仪式认定的转世继承人。这一制度始于13世纪噶玛噶举派,后格鲁派形成达赖与班禅两大系统。例如,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即是通过转世制度选定的灵童。
道家与文学中的仙童
道家典籍和诗词中常称侍奉神灵的仙童为“灵童”,如《云笈七签》描述“护法灵童”护卫经书。元稹诗句“鉢付灵童洗”亦属此类意象。
神童或聪慧儿童
指天赋异禀的儿童,如《汉典》释义“神童,聪明的儿童”。
佛教沙弥的别称
唐代文献中将受过十戒的沙弥称为“灵童”,强调其童真与修行身份。
部分非权威资料提到“灵童”被赋予神秘学色彩,如连接灵界、拥有感知能力等,但此类解释缺乏广泛认可,多属文学或民间演绎。
核心含义集中在藏传佛教转世制度与道家仙童,次要含义包括神童及沙弥。若需了解活佛转世具体流程或历史案例,可参考权威宗教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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