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与审理。《晋书·高密文献王泰传》:“公为宰相,不可轻动。且夜中仓卒,宜遣人参审定问。”《南史·谢晦传》:“ 晦 时正直,喜甚,自入閤参审。”
参审(cān shěn)是现代汉语中的法律术语,指公民依法参与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制度,特指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要点:
参与审判活动
指非职业法官(即人民陪审员)依法加入审判组织,在庭审、评议等环节与法官共同审查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该制度体现了司法民主化,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规定的“依法参加审判活动”。
权利与义务并存
参审人员享有与法官同等的表决权(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同时需履行回避、保密等法律义务,确保审判公正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适用于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或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
参审者需经法定程序选任,具备中国国籍、年满28周岁、高中以上学历等条件(《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配套文件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参审”条目
: 来源: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http://www.court.gov.cn
: 来源: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电子版平台
“参审”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是参与审理或评审,具体解释如下:
“参审”指作为法官、评委等专业人员参与案件审理或评审工作,强调参与者的身份和职责。例如,在司法领域,法官通过“参审”对案件进行裁决;在学术或竞赛中,评委通过“参审”对作品进行评定。
该词最早可追溯至古代司法制度。例如,《晋书》记载“宜遣人参审定问”,《南史》提到“自入閤参审”,均指官员参与案件审理,以确保公正性。古代审判常由多名法官共同参与,形成“参审”的传统。
部分资料提到“参审”也可指“送交方案、项目等参加审查”,但这一用法较为少见,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中的用例(如《晋书》《南史》),可参考、5的原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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