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名。 宋 初以武臣为都粮料使,后改以文臣主其事。有诸司粮料院及诸军粮料院之别,分掌官俸及军饷。南渡后,设有分差各处的粮料院。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库务职局·粮料院》:“国初承旧制,有粮料院使。《会要》曰: 太平兴国 五年正月,分粮料诸司、马、步军为三院。 雍熙 四年四月,改用使臣勾当, 端拱 二年改以京朝官主之。 神宗 元丰 末併马、步军为诸军,与诸司为二院。”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七:“本朝枢密本兵、礼二府,又有学士院、舍人院为两制,下则粮料、审计、进奏、官告、登闻、检鼓,是为六院。”
粮料院是宋朝重要的中央财政管理机构,其职能和演变可归纳如下:
设立时间与性质
粮料院正式成立于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为中央官署名,主要负责官员俸禄与军队粮饷的核算发放,被称作“察官之储”。
职能演变
南宋时期的调整
南渡后(南宋),为适应政权南迁后的财政需求,粮料院在各地增设分支机构,形成分差体系,强化地方财政监管。
历史意义
该机构反映了宋朝中央集权财政体系的精细化,以及通过文官制度加强对物资调配控制的治国特点。
《粮料院》是一个汉语词汇,用来指代负责储存和管理粮食和饲料的机构或地点。
《粮料院》的拆分部首是“米”和“木”,分别为粮和料的部首。它的总笔画数是12。
《粮料院》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府机构。在中国古代,粮食是国家的重要资源,所以设立了专门管理粮食的机构,称为粮料院。
随着时代的变迁,粮料院逐渐演变为现代化的粮食储存和管理机构,它们负责接收、储存、检验以及发放粮食和饲料。
《粮料院》在繁体字中的写法是「糧料院」。
古代的汉字写法会有一些变化,但是《粮料院》这个词的整体结构并没有改变。
1. 食品安全的维护需要粮料院的严格管理。
2. 这个地方建设了一个现代化的粮料院,以满足农民的粮食储存需求。
粮食、饲料、储存、管理
粮库、粮仓、粮站
食堂、餐厅、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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