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名。 宋 初以武臣為都糧料使,後改以文臣主其事。有諸司糧料院及諸軍糧料院之别,分掌官俸及軍饷。南渡後,設有分差各處的糧料院。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庫務職局·糧料院》:“國初承舊制,有糧料院使。《會要》曰: 太平興國 五年正月,分糧料諸司、馬、步軍為三院。 雍熙 四年四月,改用使臣勾當, 端拱 二年改以京朝官主之。 神宗 元豐 末併馬、步軍為諸軍,與諸司為二院。”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七:“本朝樞密本兵、禮二府,又有學士院、舍人院為兩制,下則糧料、審計、進奏、官告、登聞、檢鼓,是為六院。”
糧料院是宋朝重要的中央財政管理機構,其職能和演變可歸納如下:
設立時間與性質
糧料院正式成立于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980年),為中央官署名,主要負責官員俸祿與軍隊糧饷的核算發放,被稱作“察官之儲”。
職能演變
南宋時期的調整
南渡後(南宋),為適應政權南遷後的財政需求,糧料院在各地增設分支機構,形成分差體系,強化地方財政監管。
曆史意義
該機構反映了宋朝中央集權財政體系的精細化,以及通過文官制度加強對物資調配控制的治國特點。
《糧料院》是一個漢語詞彙,用來指代負責儲存和管理糧食和飼料的機構或地點。
《糧料院》的拆分部首是“米”和“木”,分别為糧和料的部首。它的總筆畫數是12。
《糧料院》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府機構。在中國古代,糧食是國家的重要資源,所以設立了專門管理糧食的機構,稱為糧料院。
隨着時代的變遷,糧料院逐漸演變為現代化的糧食儲存和管理機構,它們負責接收、儲存、檢驗以及發放糧食和飼料。
《糧料院》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糧料院」。
古代的漢字寫法會有一些變化,但是《糧料院》這個詞的整體結構并沒有改變。
1. 食品安全的維護需要糧料院的嚴格管理。
2. 這個地方建設了一個現代化的糧料院,以滿足農民的糧食儲存需求。
糧食、飼料、儲存、管理
糧庫、糧倉、糧站
食堂、餐廳、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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