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令。《晋书·慕容皝传》:“ 新昌 人 张衡 执县宰以降。” 唐 杜荀鹤 《再经胡城县》诗:“今来县宰加朱紱,便是生灵血染成。”《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七:“ 衢州 首县是 西安县 附郭的,那县宰与 王教授 时相往来。” 清 刘大櫆 《张豹林墓志铭》:“先君诣县控诉,而县宰以方救荒发賑,未暇理。”
"县宰"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称谓,主要含义如下:
基本含义与指代对象
"县宰"是古代中国对一县之行政长官的称谓,相当于后世的"县令"或"知县"。它指代的是负责管理一个县(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各项事务的最高官员。其职责涵盖赋税征收、司法审判、治安维护、教化百姓、组织生产等。
词源与字义解析
因此,"县宰"字面意思即为"一县之主宰"或"治理一县的人"。
历史沿革与使用语境
"县宰"作为官职名称,其使用多见于宋以前的文献记载,尤其是在汉代至唐代的史书、文学作品中使用较为普遍。例如,《后汉书》、《三国志》、《晋书》等史籍中常见此称谓。宋代以后,虽然"县令"、"知县"成为更标准的官方称谓,但"县宰"作为古称或雅称,仍可在文人笔下或特定语境中出现。它带有一定的古雅色彩和历史感。
权威辞书释义参考
综合权威汉语辞书的解释:
(注:因搜索结果未提供具体可引用的在线链接,此处仅标注权威辞书名称作为释义依据。)
"县宰"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官制的名词,特指负责治理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主要通行于宋以前,相当于后世的县令或知县。其核心含义在于"主宰一县事务的官员",体现了古代地方行政长官的职责与地位。
“县宰”是中国古代对县级行政长官的别称,具体解释如下:
“县宰”即县令,是古代负责管理一县事务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代的县长。其职责包括赋税征收、司法审判、民生管理等。
在成语中,“县宰”被赋予冷漠无情的地方官含义(如“县宰之酷”),属于文学化的比喻用法,强调官吏与百姓的疏离感。但需注意,这是特定语境下的引申义,非原词本义。
该词核心指代县令官职,多见于唐至清代的文献。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官职体系,可参考《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等专业资料。
白旆变羽碧森森拨甩侧足常足储君椗花藩库幡纸分风劈流风讯岪蔚干扰贯金馉餔孤恩嘓嘓恒日何由后景坏沮货寶羁丱敬佩景运金蕉叶饥枵劳力廪膳生留后六幺令鸾枝驴驘驴马畜门刺明辩谋为不轨目眼拟迹晴雪散发抽簪三停刀生而知之慎虑使不得蓍蔡释聃失溜疏剌饰终收生妇四难填星调风月体埶无所重轻笑场夏启邪剌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