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unty magistrate] 旧时县令的俗称
旧时对县令、县知事的俗称。《儿女英雄传》第十三回:“这里县太爷早到码头接差去了。”
“县太爷”是汉语中对古代县级行政长官的俗称,其词义可从以下四个维度解析:
词源构成 “县”指行政区划单位,“太爷”为旧时对官吏的尊称,组合后形成对地方官员的拟亲属化称谓。该词最早可追溯至明代地方行政制度成熟期,反映了古代“父母官”治理理念。
行政职能 作为县级最高长官,其职权涵盖司法审判(如《明史·职官志》载“决讼断辟”)、赋税征收(《清会典》称“催科钱粮”)及教化百姓三大核心职能。清代文献中多与“七品正堂”称谓互用。
文化意象 在民间文学中形成特定符号特征,如《儒林外史》范进中举情节展现其科举体系下的特殊地位,戏曲中常以“乌纱帽、惊堂木、朱笔”三元素构建视觉形象,成为传统社会治理的典型缩影。
语义流变 现代汉语中保留两种使用场景:历史文献研究中专指古代职官;方言口语中衍生出戏谑用法,如《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记录江淮官话区用作对基层干部的调侃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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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太爷”是古代中国对县级行政长官(如县令、知县)的俗称,其含义和背景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县太爷”是旧时民间对县令或县知事的通俗称呼,常见于明清时期及以前。该词由“县”(行政单位)和“太爷”(尊称)组成,体现百姓对地方官员的敬畏与服从。
等级制度与官本位思想
古代社会强调官民等级,“太爷”本指家族中的尊长(如祖父或曾祖父),后引申为对官员的尊称。县令作为一县最高长官,代表皇权治理地方,故以“太爷”凸显其权威。
职责象征
县太爷的职能涵盖司法(审理案件)、经济(征收赋税)、治安(维护秩序)、民生(教化百姓)等,甚至兼管军事()。百姓需依赖其解决各类事务,尊称“太爷”隐含对其全能角色的认可。
“县太爷”不仅是官职,更成为“父母官”的代名词,体现古代“官为民父母”的治理理念()。这一称呼既反映百姓对官员的依赖,也暗含对官僚体系的复杂情感——既有敬畏,亦有对权力滥用的隐忧(如“灭门县令”之说)。
“县太爷”一词在现代文学、影视作品中仍常见,多用于塑造古代地方官员形象,例如《儿女英雄传》等古典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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