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付托。《新唐书·萧至忠传》:“又宰相要官子弟,多居美爵,并罕才艺,而更相諉託。” 清 徐作肃 《侯仲衡行状》:“先人每视人事如己事,凡有涉於里党利益,以及友朋之諉託,未尝以险阻辞。” 清 昭槤 《啸亭杂录·銮仪卫》:“惟 汉 武科甲侍衞仍旧名,其后许外放緑营武弁。 汉 军人员视为捷径,每多諉託。”
"诿讬"(wěi tuō)是现代汉语中较为生僻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是推卸责任并将事务转交给他人处理。该词可拆解为"诿"(推卸)和"讬"(同"託",委托),属于古汉语用法的遗留。以下是权威词典释义及文献佐证: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释为:"推委付託;推卸责任并转交他人"。
例证引东汉王充《论衡·自然》:"舜承安继治,任贤使能,恭己无为而天下治……何诿讬之可有?" 此例说明舜治天下无需推诿责任,反证"诿讬"含消极推卸之意。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明确"诿"通"委",意为推卸;"讬"同"託",指委托。二字连用强调"借委托之名行推责之实",带有贬义色彩。
本义溯源:
"诿"见于《说文解字》:"诿,累也",段玉裁注:"谓以事相属累也";"讬"在《玉篇》中释为"寄也",即寄托、委托。两字组合后,词义侧重责任转移的消极行为。
现代适用性:
当代书面语中多被"推诿""推托""委托"取代。如法律文书常用"推诿责任",行政语境用"委托办理",而"诿讬"仅见于仿古文本或特定学术论述。
《汉书·胡建传》:
"执事不诿讬上意"(官员不将责任推诿于君主),体现对职责担当的强调。
清代魏源《筹漕篇》:
"吏胥诿设于文法,而诿设实生于诿讬"(官吏借法规推诿,实因惯于卸责),揭示官僚体制中的责任逃避现象。
"委托"为中性词,指合法授权(如《民法典》委托合同);"诿讬"隐含推卸意图。
"推诿"仅强调拒担责,而"诿讬"增加"转交他人"的行为,词义更复杂。
“诿讬”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wěi tuō,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解释:
委托;付托
该词的核心意义指将事务或责任交付他人处理,常见于古籍或正式语境。例如《新唐书·萧至忠传》中提及“并罕才艺,而更相諉託”,即强调官员子弟因才能不足而互相委托事务。
若在阅读中遇到该词,建议结合具体语境判断其含义。古籍或正式文本中多指“委托”,而口语或非正式场合可能偏向“推诿”。需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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