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辞赋作家。 汉 扬雄 《法言·吾子》:“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名实》:“遂设讌言,面相讨试,竟日欢谐,辞人满席。” 唐 欧阳询 《道失》诗:“已惑 孔贵嬪 ,又被辞人侮。” 宋 欧阳修 《论水灾疏》:“辞人墨客,称述本支之盛,为陛下歌之颂之,岂不美哉!”
(2).涉讼之人。 汉 王符 《潜夫论·爱日》:“百姓废农桑而趋府庭者……讼不讼輒连月日,举室释作,以相瞻视,辞人之家,輒请邻里应对送餉。”
辞人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
特指汉代擅长辞赋的文人
该词最早见于汉代文献,专指以创作辞赋见长的文人群体。班固在《两都赋序》中明确记载:"言语侍从之臣……朝夕论思,日月献纳",其中司马相如、东方朔等均被归为"辞人"的代表。此类文人常以华丽铺陈的赋体为创作特色。
泛指工于文辞的创作者
词义扩展后泛指所有擅长文辞写作之人。王充《论衡·超奇》将"儒生""通人""文人""鸿儒"并列,其中"文人"即"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强调其文字表达能力。此用法亦见于《文心雕龙》,指代注重文采修饰的写作者。
辞别他人的行为主体(现代引申义)
在现代汉语中,"辞"作动词表告别时,"辞人"可指主动辞别他人的主体。此义虽非古义核心,但在当代语言实践中存在用例,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典籍依据与学术来源:
“辞人”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古代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指专门创作辞赋的文人。汉代扬雄在《法言·吾子》中提出“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将“辞人”与“诗人”对比,强调辞赋作家注重文辞华丽而内容可能浮夸的特点。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也提到“辞人满席”,指代宴席上聚集了许多擅长辞赋的文人。
泛指精通诗文创作的文人,如欧阳修在《论水灾疏》中称“辞人墨客”为歌颂盛世而作诗的群体。这一含义与现代“文学家”概念相近,但特指古代以诗文创作为主的文人。
汉代王符《潜夫论·爱日》记载“辞人之家”指因诉讼纠纷而耗费时间精力的家庭,此处“辞人”特指古代涉及官司的当事人,属于特定历史语境下的用法,现代已不常见。
说明:现代语境下,“辞人”主要沿用前两种文学相关含义,第三种涉讼含义已基本消失。该词多用于古典文学研究或历史文献解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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