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付托。《新唐書·蕭至忠傳》:“又宰相要官子弟,多居美爵,并罕才藝,而更相諉託。” 清 徐作肅 《侯仲衡行狀》:“先人每視人事如己事,凡有涉於裡黨利益,以及友朋之諉託,未嘗以險阻辭。” 清 昭槤 《嘯亭雜錄·銮儀衛》:“惟 漢 武科甲侍衞仍舊名,其後許外放緑營武弁。 漢 軍人員視為捷徑,每多諉託。”
"诿讬"(wěi tuō)是現代漢語中較為生僻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推卸責任并将事務轉交給他人處理。該詞可拆解為"诿"(推卸)和"讬"(同"託",委托),屬于古漢語用法的遺留。以下是權威詞典釋義及文獻佐證: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釋為:"推委付託;推卸責任并轉交他人"。
例證引東漢王充《論衡·自然》:"舜承安繼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為而天下治……何诿讬之可有?" 此例說明舜治天下無需推诿責任,反證"诿讬"含消極推卸之意。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明确"诿"通"委",意為推卸;"讬"同"託",指委托。二字連用強調"借委托之名行推責之實",帶有貶義色彩。
本義溯源:
"诿"見于《說文解字》:"诿,累也",段玉裁注:"謂以事相屬累也";"讬"在《玉篇》中釋為"寄也",即寄托、委托。兩字組合後,詞義側重責任轉移的消極行為。
現代適用性:
當代書面語中多被"推诿""推托""委托"取代。如法律文書常用"推诿責任",行政語境用"委托辦理",而"诿讬"僅見于仿古文本或特定學術論述。
《漢書·胡建傳》:
"執事不诿讬上意"(官員不将責任推诿于君主),體現對職責擔當的強調。
清代魏源《籌漕篇》:
"吏胥诿設于文法,而诿設實生于诿讬"(官吏借法規推诿,實因慣于卸責),揭示官僚體制中的責任逃避現象。
"委托"為中性詞,指合法授權(如《民法典》委托合同);"诿讬"隱含推卸意圖。
"推诿"僅強調拒擔責,而"诿讬"增加"轉交他人"的行為,詞義更複雜。
“诿讬”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wěi tuō,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委托;付托
該詞的核心意義指将事務或責任交付他人處理,常見于古籍或正式語境。例如《新唐書·蕭至忠傳》中提及“并罕才藝,而更相諉託”,即強調官員子弟因才能不足而互相委托事務。
若在閱讀中遇到該詞,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含義。古籍或正式文本中多指“委托”,而口語或非正式場合可能偏向“推诿”。需注意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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