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微的过失。 汉 王符 《潜夫论·巫列》:“可以解微过,不能脱正罪。”《后汉书·马援传》:“微过輒记,大功不计。”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二》:“左降官虽有名德才望,以微过忤旨谴逐者,一去皆不復叙用。”《旧唐书·萧瑀传》:“ 玄龄 、 魏徵 、 温彦博 尝有微过, 瑀 劾之,而罪竟不问,因此自失。”
微过,汉语复合词,由“微”(细小、轻微)与“过”(过失、错误)构成,指微小的过失或轻微的过错。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字面义与引申义
据《汉语大词典》解释,“微过”本义为“细小的过失”,如《后汉书·钟离意传》载“微过斥退,久不复用”。引申义强调行为后果的轻微性,与“大错”“重罪”形成对比,多用于道德或法律评价体系中的次级错误。
语用范围
该词多出现于古代文献及正式语境,如《宋史·刑法志》提及“官吏微过,薄惩以示警”。现代汉语中,常见于法律史研究、古籍译注等学术领域,口语中多用“小错”“疏忽”替代。
文献例证与辨析
《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将其标注为“书面语”,例证如《资治通鉴》中“不录微过,唯察大奸”。需注意,“微过”不同于“微瑕”(指微小缺点),前者侧重行为过失,后者侧重事物缺陷。
参考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商务印书馆,2016年)。
“微过”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微小的过失或错误,强调过错程度极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该词由“微”(微小)和“过”(过错)组成,字面意为“轻微的失误”。它常用于形容因疏忽或无心之失造成的微小错误,不涉及严重后果。
语境与用法
文献出处
该词在古代典籍中多次出现,例如:
近义词与反义词
现代适用性
现代语境中多用于正式或书面表达,例如在强调细节管理时,提醒“勿以微过而纵之”。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潜夫论》《后汉书》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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