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射人之长,即射师。《礼记·檀弓上》:“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 郑玄 注:“仆人、射人,皆平时赞正君服位者。”
射人师是中国古代官职名,最早见于《周礼·夏官》,是周代掌管射箭礼仪与训练的官员。其核心职责包括:
掌射礼与训练
负责教授贵族子弟射箭技艺,并主持国家层面的射礼仪式(如大射、宾射、燕射),确保礼仪规范与射艺水准。根据《周礼》记载,射人师需通晓射箭的“五射”之法(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并监督射箭训练的执行情况。
执掌仪典与位次
在重大典礼中负责安排参与者的站位次序,手持弓矢护卫王驾,并依据礼制规范参与者的行为举止,维护仪式庄重性。
历史背景与权威性说明
“射人师”作为西周官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反映了先秦时期射艺在军事、教育及礼乐制度中的核心地位。该词条释义主要依据儒家经典《周礼》(亦称《周官》),历代注疏如郑玄《周礼注》、贾公彦《周礼疏》等对其职责有进一步阐释,是研究先秦官制与礼制的权威文献依据。
来源参考
《周礼·夏官·司马》(中华书局点校本)
“射人师”是古代官职名称,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射人师是“射人”的长官,即射师,属于古代侍奉君王的职位之一。其职责包括在礼仪场合协助君王,例如搀扶君王时,射人师通常位于左侧,与“卜人师”(位于右侧)分工协作。
文献依据
该词最早见于《礼记·檀弓上》:“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 郑玄注:“仆人、射人,皆平时赞正君服位者。” 说明射人师不仅负责礼仪中的具体事务,还需日常维护君王的仪态与位置。
职能扩展
除礼仪职责外,射人师可能涉及射箭相关的训练或管理,因“射人”本为古代掌管射礼、军事训练的官职,其长官职能或与此相关。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礼记》原文及郑玄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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